甘肃正宁校车事故终审:原教育局长获刑3年缓刑5年

日前,导致22人遇难的正宁县校车事故三责任人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正宁县文化教育体育局原局长雷某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原副局长彭某、涉事幼儿园所在地榆林子学区原主任徐某均被判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制网报道,甘肃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正宁县校车事故三责任人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正宁县文化教育体育局原局长雷某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原副局长彭某、涉事幼儿园所在地榆林子学区原主任徐某均被判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的司机杨某(事故中已死亡)驾驶一辆改装过的实载64人的校车(小型普通客车,核载9人),在雾天超速行驶。与一辆相对方向行驶的重型货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22人死亡、17人重伤。

小博士幼儿园是由正宁县榆林子镇下沟村一组村民李军纲申请,经正宁县文化教育体育局审批,于2004年10月13日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一所私立幼儿园。至2011年,为了接送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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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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