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重新体认宪法,建立法治国家

在20世纪初,中国人已经尝试过“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经历百年的艰苦探索,穿越百年的历史尘埃,重新体认宪法与法治的重要,让宪法真正具有超越于任何组织与个人的强大权威,是对前几轮改革开放的有力继承与真正发展。

责任编辑:史哲 戴志勇 蔡军剑

据报道,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36年来,除了 “市场经济”已取得广泛共识,“法治中国”应是另一个能凝聚社会各界的底线共识。

政者,正也。以法治取代人治,本是改革初年的基本反思成果。“文革”结束后,迅速平反大量冤假错案,给部分官员、知识分子以救赎;恢复高考,还青年以希望;归还农民生产自主权,予农民以活路;可谓将颠倒的是非重新颠倒了过来,十亿人的命运为之改变。中国勇于重新全面打开国门,不卑不亢地向发达国家学习,上承洋务运动以来的几波改革开放,相对“文革”而言,是改天换地的大手笔。

整个1980年代,一点点承认公民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利,收缩水银般无孔不入的公权力,于是中国从崩溃边缘走了回来。从计划到市场,从人民公社到自主社会,茬茬都是对人道与人权的重新认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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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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