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尊重税收法治原则,天不会塌下来

以土地使用税为例,16年间一百多个条例规章,针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政策,细究下来,简直是亵渎税收法治原则的集大成者。

*以土地使用税为例,16年间一百多个条例规章,针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政策,细究下来,简直是亵渎税收法治原则的集大成者。*


    要求房地产市场加税、要求资本市场减税的声音不绝于耳,以打压房价和提振股市,这样的声音对于市场不是祥和之音。
    我国的税收在工具伦理论者的眼中,无往不是工具,因此无论货币政策也好,财税政策也好,都成为棋局之子,是为临时的调控目的服务的。
    而这样的调控在法治意识薄弱的市场中往往能够受到好评,并且因为市场的扭曲,人们往往呼唤这样的税收政策来拨乱反正。以房地产市场为例,税收政策几乎年年有大变更,从增加交易税,到此次征收土地使用税,无不如此。在征税的同时购房者的成本随同房价节节上升,却赢得了一片叫好之声,这说明在扭曲的市场与多变的政策下,人们的反应往往倾向于情绪化。
    目前的税收政策的最大特点是似新实旧。如土地资源税十六年前就有,不过在不同部门的不同优惠政策下被化骨绵掌化于无形。而现在老武器抛光之后成为新炸弹,让市场为之颤栗。炒得沸沸扬扬的资本利得税同样如此,房产交易、上市公司红利等等都在资本利得税项下,而现在股票交易赢利所得申报再次引发股市震荡,弄得有关部门不得不一而再出面澄清,而内容也不过是“暂不征收”。多长时间是暂时?是半年一年,还是三年四年,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让股市一片惨淡的印花税是早就有的税种,一夜之间就提高了3倍,美其名曰财税调控政策,遭到投资者的愤怒炮轰。但目前在股市被人为调控到5000点以下后,就有许多人提出取消印花税。从表面上看来两者一个是征一个是降,似乎有天壤之别,其内在秉赋完全一样:不尊重税收法治原则,视税收为应急工具,予取予求。土地资源税有向保有税过渡、有为地方政府培养长期稳定大额税源之嫌,而印花税的目标则更明确,直指过热的资本市场。
    税收的增加,好处是让财政收入有了保障。1999年,我国的财政收入突破1万亿元;2003年,我国的财政收入突破2万亿元;2005年,我国的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2006年,我国的财政收入突破3.8万亿元;预计今年我国财政收入将突破5万亿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官员一再强调中国的宏观税负不高,近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再弹老调,说我国2006年的宏观税负为18%,比发达国家低约12个百分点。对此已经无需多加置辩,有几组数据可以证明一切。根据英国权威杂志《经济学人》的文章,我国的消费支出从20世纪90年代早期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7%下降到了2006年的36%,原因是过去10年来居民储蓄率一直在下降,政府和企业的储蓄率在上升。根据世界银行的估算,从1998到2005年,中国工资收入在GDP中所占的比例从53%下降到了41%,几乎与消费同比下降。这还不算各种收费、高地价等给大多数普通购房者带来的沉重负担,如果把这些折合到税收中,作为一些部门或者地方财政的收入,也许就不是某些人估算的25%的保守数字了。
    中国宏观税负也许不高,宏观税费绝对一流,更可怕的不是税费之高,而是没有准星,几乎在每项税目之下都开了无数道小口,有无数个但书针对不同的企业。同时税目众多,随着宏观调控的深入,启动的税收按钮越来越多,这无异于在市场中埋下的一颗颗地雷,让市场的预期完全混乱,税收成本居高不下。以土地使用税为例,16年间一百多个条例规章,针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政策,细究下来,简直是亵渎税收法治原则的集大成者。
    我国的税收正处于改革关键期,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走向公平的好兆头;从增值税向消费税转移,值得警惕的是,间接税没取消,直接税接踵而至。常有人撰文称某某税扼住了房地产商的咽喉等,看了标题背脊就冒凉气——税收是为了实行正确的激励机制,为什么非得去卡住某个行业、某类商家的脖子呢?
    尊重税收法治原则吧,天不会塌下来。
    (作者为经济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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