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告,还是官官相护争渔场权,镇政府告县政府

为一个渔场的所有权问题,湖南南县三仙湖镇党委决定状告县国土局和县人民政府——行政手段已没有办法,而渔民去了县政府上访。两次开庭,县长始终没有出庭应诉,“县长不想太高调,真的要出庭,那才是被人觉得作秀了”。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邵克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并没有当庭宣判,原告和被告没有对话,各走各路。 (郭立亮/图)

镇党委开会决定选择诉讼方式——行政手段已没有办法,而渔民去了县政府上访,“再去的话就是市政府了,这个事情还是不能够到市政府去集体上访吧?”

县长始终没有出庭应诉,“县长不想太高调,真的要出庭,那才是被人觉得作秀了”。

游涛没有立即离开法庭。隔着已经被关闭的玻璃门和门外一排警察,他看到一些渔民指手画脚地骂着。

2014年8月26日,湖南南县人民法院。一起特别的官司:原告是三仙湖镇人民政府,被告除了南县国土局,还追加了南县人民政府。这是自8月18日之后,该案第二次开庭。

原告请求撤销被告颁发的关于三仙湖镇渔场的一张土地证——它将镇政府主张所有的渔场确权给了本地的渔场村民集体。

法院依旧没有做出判决。主审法官说,此案或将在14天后开庭宣判。

这天,从凌晨就飘起小雨,直到上午10点半庭审结束时还没停歇。在场的渔民顾不上打伞,“他们在拖,敷衍我们渔民的利益”。

身为三仙湖镇镇长的游涛,似乎吸取了第一次庭审时的教训,打算等愤怒的渔民散去,再走出法庭。他事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怕引起冲突”。

对于庭上对峙的上下两级官员而言,这次官司不仅要解决鱼塘地权归属问题,也是依法行政的生动实践。而一些渔民担心,“官官相告”的背后,不过还是“官官相护”。

渔场所有权:镇政府VS本地渔民

南县隶属于湖南省益阳市,地处湘鄂两省边陲,洞庭湖区腹地。河流湖泊众多,多年前就陆续被各地开发成大大小小的渔场。

在三仙湖镇,有6000亩水域,其中4000多亩,由镇政府成立的开发公司管理,多年来承包给外来渔民;另外2000多亩,则由当地渔民分户承包,这片水域,被当地人俗称为三渔场。

多年来,镇里的开发公司和三渔场经营着各自的水域,也算相安无事,直到2011年,这种平静的局面被打破。

这一年,承包了开发公司部分水域的6户养殖户,因长期不按时缴承包费,被三仙湖镇政府告上了法庭。不料,在法庭上,6户养殖户拿出南县国土局2005年3月25日颁发的一份土地所有权证:他们承包的水域,所有权属于渔场村民集体,而不是三仙湖镇政府。

三仙湖镇政府最后撤诉,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但三渔场的群众得知这本土地证后,无不震惊。

在渔场场长赵长发等人的带领下,他们开始找县里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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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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