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拍板:今日头条”构成侵权

国家版权局9月15日表示:“今日头条”构成侵权,已积极整改。经调查确认,权利人投诉的部分新闻作品及相关图片均由“今日头条”存储和传播,而非链接跳转方式,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4年9月15日上午,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今年6月,国家版权局已对“今日头条”展开立案调查,确有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东方IC/图)

3个月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今日头条”侵权风波,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终于发话了:“今日头条”构成侵权,已积极整改。

9月15日上午,就《版权保护与创新发展》这一主题,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通过国家版权局官方微博做客微访谈,接受网友的提问。对于“今日头条”侵权案的调查情况,阎晓宏表示,今年6月,国家版权局已对“今日头条”展开立案调查,认定其确实存在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之后,该公司积极整改,迅速删除了所有侵权作品,并主动全面与媒体洽谈使用作品的版权采购事宜。

阎晓宏说,6月16日,国家版权局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和反映,依法对“今日头条”涉嫌侵权案立案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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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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