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7起网络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典型案例

10月21日,最高法通报了7起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刑一庭副庭长表示,利用网络犯罪的受害者大多数为女性,其中暴力犯罪比财产犯罪多。根据所公布案例,婚恋网站、网络聊天、手机即时通讯软件已成为互联网犯罪的主要载体。

10月21日,在最高法发布利用网络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通气会上,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颜茂昆表示,由于女大学生防范意识较弱,容易轻信陌生人,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 (新华社 徐骏/图)

中新网报道,10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7起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6起涉及杀人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颜茂昆表示,利用网络犯罪的受害者大多数为女性,其中暴力犯罪比财产犯罪多。根据所公布案例,婚恋网站、网络聊天、手机即时通讯软件已成为互联网犯罪的主要载体。

最高法呼吁,网络交友要保持警惕,不要被网络恋情所迷惑,不要轻信陌生人,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和年轻女性,不能在网络上透露个人信息,更不能孤身和网友见面。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也表示,发布这7起典型案例,目的是向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网民发出一个强有力的警示,在通过网络进行社交活动、开展经济往来时,一定要有依法参与网络行为的法治意识,更要增强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防范意识。

7起典型案例中,有4起案件的被害人,均是通过QQ或微信结识被告人的。其中,3起案件的被害人均是年轻女孩,她们或被绑架、强奸,或被绑架、杀害,或被抢劫、强奸,事后还被拍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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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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