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受贿3558万余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宣判,刘铁男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月2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一案。图为被告人刘铁男站在被告人席上。 (河北廊坊中院微博截图)

河北廊坊中院报道,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宣判,刘铁男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铁男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另案处理)收受上述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铁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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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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