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试管婴儿冷冻胚胎继承纠纷案

基本案情:江苏宜兴一对双独年轻夫妻不幸因车祸身亡,小两口生前曾在南京鼓楼医院做试管婴儿,并留下4枚冷冻胚胎。为争夺胚胎保留香火,双方老人与医院对簿公堂,要求医院归还胚胎。双方老人的请求一审被驳回后,9月1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决定撤销一审民事判决,支持双方老人共同处置4枚冷冻胚胎的请求。

推荐理由:该案的主要争议是冷冻胚胎的法律地位,除此之外,该案的焦点还涉及到可能引发的代孕之忧,而我国对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而本案二审判决从伦理、情感和特殊利益保护三个方面阐述了支持失独老人获得子女冷冻胚胎监管权、处置权的理由。认为“双方父母与涉案胚胎亦具有生命伦理上的密切关联性”,又是“唯一关心胚胎命运的主体”,“应当是胚胎之最近最大和最密切倾向性利益的享有者”。本案二审判决成为2014年法律界广受称赞的文书。

 

网络编辑: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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