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人大贿选案

基本案情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查处风暴中,衡阳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几乎被“一锅端”。2014年8月18日,北京市和湖南省12家相关法院已分别依法对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全部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宣判。包括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在内的69人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推荐理由

“潜规则”盛行,“显规则”式微,是一个地方的悲哀。湖南衡阳贿选窝案涉嫌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是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涉案人员最终整体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也警醒着现代中国切勿让“资本控制政权”。

 

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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