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从单纯选举走向民主治理

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单纯以选举为中心的村民自治,其实际运行往往与民主的要求相去甚远,难以获得预期的自治效果。村民自治要切实体现民主的价值和要求,必须要寻找新的切入点,把单纯的选举转向与决策、管理和监督并重。

责任编辑:戴志勇

20年前的1994年,民政部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中,提出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四项民主要求,希望由广大民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力,依法自主处理村务。20年过去了,村民自治的实践表明,村民自治的重心一直落脚在选举:无论政府部门的乡村管理重点,还是乡村自治运作的焦点,主要围绕“民主选举”而展开,而乡村选举之后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环节却较少得到重视。

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单纯以选举为中心的村民自治,其实际运行往往与民主的要求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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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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