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法”四天 立法法“税收法定”修订逆转背后

四天之间,事关民祉的“税率法定”条款重回立法法,并最终通过表决,这次立法逆转幕后究竟发生了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责任编辑:王小乔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实习生 丁子荃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草案等各项草案。 (东方IC/图)

四天之间,事关民祉的“税率法定”条款重回立法法,并最终通过表决,这次立法逆转幕后究竟发生了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2015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的最后一天,大会以2761票赞成,81票反对,33票弃权的高票表决通过对立法法的修改。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感叹:功德圆满。法治就是这样点滴推进的,借用龙应台的书名《孩子,你慢慢来》,中国法治在路上,我们都不要急!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当天看到这则新闻时,“并没有特别兴奋”,对他来说,“惊心动魄、永生难忘”的十几个小时是在5天之前。

3月8日,两会代表委员们发现,立法法修正案三审稿中关于税收法定的条款,较之前的二审稿发生重大变化。二审稿中“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被简化为“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

立法法是一部规范立法活动的重要上位法,被称为“管法的法”,上述修改引发了人们对政府部门借此绕开人大,“随意”调整税率和税制的忧惧。

短短几天中,会场内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学者、媒体联动,通过发言、联名提交建议书、向有关部门递材料、召开研讨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最终推动“税率法定”在四天后重入立法法,并通过大会表决。

“以我作为法学专业人士的观察,从三审稿突然修改到投票之间短短几天内,这么大的条文变动,在中国立法史上真的极端少见。”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这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形成很强的民意,是一次立法法中的“立法民主化”的活试验,“就是过程有一点惊心动魄”。

税收法定“缩水”

“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3月8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影视剧作家赵冬苓在人民大会堂拿到了立法法(草案)三审稿,她立即翻到税收法定相关第六条,“当时几乎都愣住了”。下午5点,她在朋友圈吐槽:“大后退了!”

一天前,她接受媒体采访时还信心满满地说,“我对立法法的评价很高,早就急着去投这张赞成票了。只要涉及税的,以后都要由人大立法。”

今年62岁的赵冬苓短发圆脸,说话爽直,是一位得过华表奖、金鸡奖和飞天奖的影视剧作家。她对财税本是外行,2013年当上人大代表后,她在别人建议下找刘剑文等财税学者帮忙,在当年两会上提交《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的议案》,提议人大收回1985年授予国务院的立法权,被称为当年“最有含金量的议案”。

在大多数国家,“无代表,不纳税”“未经纳税人同意,政府不得征税”等已是深入人心的传统。我国宪法也规定,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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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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