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住风险,跑路更难十部委力推互联网金融“基本法”

一纸公文,20条意见,结束了互联网金融两年多无监管的“野蛮”状态。从此,客户的资金安全更有保障,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更接地气。业内人士预计,可能会出现“爆发性增长”,诞生一些巨头,但也可能90%的P2P公司都会“死掉”。

责任编辑:舒眉

 

资金链断裂、盲目扩张是民办学校倒闭的两个主要原因。CFP中国互联网金融“基本法”出台。 (CFP/图)

一纸公文,20条意见,结束了互联网金融两年多无监管的“野蛮”状态。

从此,客户的资金安全更有保障,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更接地气。

业内人士预计,可能会出现“爆发性增长”,诞生一些巨头,但也可能90%的P2P公司都会“死掉”。

“基本法”来了

央行的政策框架,就是“卡住”最核心的风险点。

2015年7月18日,业内期待已久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终于出台。这部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意见》,在行业内被视为互联网金融层面的“基本法”。

此份《意见》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从2013年开始,央行等部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意见就在讨论,而业内普遍预计将在2014年底就出台的《意见》,迟迟未露面。直到2015年7月12日,央行条法司司长张涛在上海的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传递出“即将公布”的重要信号。于是,在一周后,“基本法”终于落地。

在“互联网+”还没浸润到各个行业时,互联网+金融便已然疯狂生长。但直到7月18日《意见》出台前,对于“什么是互联网金融”,业内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

《意见》由20条内容组成,首先为互联网金融划定了“边界”: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多位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认为,该《意见》的出台,让互联网金融领域第一次有了“基本法”,是互联网金融的“宪法”。

业内人士、积木盒子联合创始人魏伟称,“不能不说,互联网金融往前走了一大步”,是“值得欢呼的”。

这是监管层首次从中央层面“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并且让各个业务都找到了对应的主管单位。“有人管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原来遇到问题都不知道要找哪个监管部门。”人人贷原首席运营官、人人操盘创始人顾崇伦说。

根据《意见》规定,互联网支付将归人民银行管,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业务、消费金融归银监会,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归证监会,互联网保险则由保监会监管。

互联网金融的提法最早出现在2013年,但伴随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各种风险也在不断暴露出来,尤其是近两年间P2P平台的老板“隔三差五”地“跑路”,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随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与之前的预期相比,出台的《意见》也比P2P平台公司人人聚财CEO许建文之前预想的“要宽松”,“央行定了一个大框架,很多地方没有明确化。比如出借人主体、资本金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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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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