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速裁两年试点即将收官中国版“辩诉交易”:快了,轻了

速裁程序的庭审,平均下来十分钟不到就可以开完。试点中期报告显示,法院10天内审结的比例超过94%。

责任编辑:苏永通

多个案子的被告人集中出庭,这是刑事速裁程序才有的现象。法律援助律师都不用参加了,因为关键问题在庭前已解决。(福清法院供图/图)

速裁程序的庭审,平均下来十分钟不到就可以开完。试点中期报告显示,法院10天内审结的比例超过94%。

“‘刑期倒挂’、关多少判多少的问题解决了。”以前一些被告人已经被关了几个月,法官只能在法律允许量刑幅度内尽量判得超过羁押时间,虽不违法却不公平,更损害法院权威——本来决定权应该在法官,应该是“判多少关多少”才对。

速裁程序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的比例分别为40.96%和37.27%,比试点法院同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分别高了11.01%和6.19%。

试点法院人士估计,刑事速裁制度接下来如果能够得到全面推广,全面书面审的纳入可能性不大,但扩大适用范围已有共识。

一个刑事案件,十分钟庭审,十天审结。

这样的审判效率,像是神话。

通常情况下,即便是危险驾驶(酒驾)、盗窃等最轻微的刑事犯罪,哪怕当场抓获、当事人也认罪的,从立案、起诉到审判,整个程序走完往往也要几个月。

局面的改变,源于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两个月后,两高正式发文启动试点工作。

现在,两年的试点期限将至,到了收官的阶段。

效率的提高立竿见影:根据两高发布的试点中期报告,截至2015年8月20日,对183个试点的抽样调查显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时间从过去的平均20天缩短到了5.7天,法院速裁案件10天内审结的比例超过94%。

一些试点还展现出中国式“辩诉交易”的色彩,在量刑协商上有所突破——速裁程序适用的前提是,被告人认罪并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由于这个“同意”的过程往往通过沟通来实现,本质上就成了“合意”,有了协商的意味。

被告人跟检察机关“对等”协商,可能吗?在福建福清(福州下辖县级市)等试点,还专门为适用速裁案件的当事人配备了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他们与检察机关协商。“增加一个律师保障,比较公平。”福清市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郑敏说。

比简易程序更简易,更迅速

试点决定通过后,最高法、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司法部,出台了两个关于刑事速裁试点的会议纪要。

两份文件指明了试点的核心:对于事实清楚、被告人自愿认罪、接受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危险驾驶、盗窃、诈骗等轻微刑事案件,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审判程序。

这是立法机关首次授权两高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因此,法律上的突破成为了可能。

最显著的变化是,诉讼程序大为简化:

法官独任审判,庭前无需讯问被告人,开庭通知也不必提前3天进行;开庭时,可以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只要询问确认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接受量刑建议和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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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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