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小共同体自治是良俗的根基

整个事情又提供了一个鲜活的例证:宗族这样的小共同体尽管没有强制的权力,但却可以通过舆论机制来定分止争,维护公序良俗。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实习生 蔡莹 任君杭

这是一个暖人心怀的反转故事。2016年6月13日,广东饶平县大澳村一个出生仅18天的男婴突然不治身亡。不能接受的家属上门大闹,要求医生赔偿。该医生为人甚好,感念其医德医术的邻居自愿为其垫付90万元。事情传开之后,6月16日,大澳村委会与祠堂理事会动员死者家属退还部分款项。家属也明事理,最终退还了全部款项。

要说整个事情医生的行为全无瑕疵,也未必。该医生系县人民医院的医生,不是在医院而是在自己家给男婴看病,或存在医疗程序问题;医生的诊断给药同婴儿死亡之间有无直接因果关系,也无权威结论。如果医生第一时间建议家属送男婴去医院诊治,这个悲剧或可避免。但死者家属最终选择自行承受所有后果,也令人感佩,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整个事情又提供了一个鲜活的例证:宗族这样的小共同体尽管没有强制的权力,但却可以通过舆论机制来定分止争,维护公序良俗。这种舆论机制,本乎人心与良知、事理与常识、风俗与惯例,本乎自然法与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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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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