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争议】超载用重典?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或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这四个条件满足一个,就算“超限运输车辆”。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实习生 侯翔宇 徐凯文

史上最严货车“限超令”来了。交通运输部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规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或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这四个条件满足一个,就算“超限运输车辆”,要上路,必须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获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超限运输车辆才可从事合法超限运输活动,违者重罚。超载用重典合理吗?

正方:

根据新规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超载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载超过1吨的,每超过1吨罚款500元,最高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所谓违法超限运输,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better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