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星锑业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公布陇南应对不力、企业管理混乱

2016年10月14日,环保部正式公布对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11.23”尾矿库泄漏次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结果,定性为一起因尾矿库泄漏责任事故次生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责任编辑:何海宁

2015年11月28日,抢险施工人员在河道内修筑围堰,对尾矿库涵洞出水进行拦截。11月24日上午9时,西和县陇星锑业公司崖湾山青尾矿库二号溢流井隔板破损出现漏沙。(新华社记者 黄文新/图)

2016年10月14日,环保部正式公布对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11.23”尾矿库泄漏次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结果,定性为一起因尾矿库泄漏责任事故次生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015年11月23日晚9时,甘肃陇南市西和县陇星锑业尾矿库发生泄漏,约3000立方米含锑尾砂溢出,流入旁边的太石河。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锑被列为第一类污染物。根据2015年11月24日陇南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锑超标317.4倍。

事件发生后,环保部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甘肃、陕西、四川三省相继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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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Golrad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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