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责任编辑:陈敏 史哲 蔡军剑

媒体的进步,亦是政治进步
汶川震灾发生后,各大媒体均在第一时间对此进行了报道,不论是死亡人数,还是财产损失状况……高度的透明使得全国民众顿时有了与灾区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
   
此番场景不禁让我想起了曾经在书上读过的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1976年7月28日,河北唐山发生大地震的第二天,《人民日报》用新华社通稿对这一灾难进行报道,真正的消息只有导语上的十几个字,而对民众最为关心的受灾情况,如房屋倒塌多少、死亡多少人只字不提。
   
从大肆宣扬战胜灾害的“成绩”,到现在的媒体在最短时间内如实、尽责的报道灾情,如果没有政治的进步,怎么会有这样的转变?
    (山东曲阜 孟凡凤 大学生

多报灾情少报领导
5月14日,央视《朝闻天下》栏目连线四川广元电视台记者,请他介绍当地抗震抢险情况。不料,该记者便习惯性地用公文式的语言描述起来,“市委书记某某、市长某某亲临一线,靠近指挥”,可能是受不了记者的“照本宣科”,主持人打断记者的话:“说说具体措施。”而记者在迟疑了一两秒后,继续对交通、电信 、卫生等部门进行“表彰”,在一分多钟的连线中,广元抗震救灾的现场情况没给观众留下印象,倒是让人感觉是在为市领导歌功颂德。
   
领导的作用无可替代。但大灾当前,火烧眉毛,不是“评功摆好”的时候,建议媒体多报灾情少报领导,否则就是对受众情感的漠视。
(南京 林培 媒体人)

除了救灾,还有哪些事要做
 第一,为地震遇难者下半旗志哀。此次地震是近30年来最大的自然灾害,目前死亡人数已经上万,实际的死亡人数还会攀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14条:“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目前这种情况应下半旗,体现对生命的尊重,为死者志哀,让生者铭记灾难。
   
第二,政府部门组织的庆祝、庆典仪式活动,应视情况取消或者从简。将举办活动节省的费用,捐献给灾区群众。

第三,排查震区、余震可能波及区域的中小学危房。这次地震中,不少中小学教学楼倒塌,将众多正在上课的学生掩埋在废墟之下。而根据调查,截至2006年,我国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占全国危房率的81%,尤以中西部为甚。
(上海 熊丙奇 教授)

依法治国不能靠领导重视
◆回应“有感于温家宝去政法大学”

(5月8日E30自由谈)
领导重视什么,什么就被重视;领导不重视什么,什么就不被重视——这是法制社会该有的现象吗?法律本是刚性的,法律的执行要靠领导人的重视而不是法律本身的神圣、威慑力和条文,不得不说是中国法律的悲哀。连高端学者的思想里甚至骨子里都满是靠人治去践行法治的情结,那么,我们离真正的法治社会到底还有多远就不言自明了。
   
我认为学者们最为迫切该做的是怎样扭转“法治靠人治”的现状,而不是“揣测上意”加上而后的简单推测。至于郭教授要“不妨再和温总理较一回真”那件事,我认为他才算是做对了。
(山东威海 刘天放 大学教师)

一边是希望,一边是无奈
◆回应“偷猪贼扫过的村庄”

(5月1日A6特别报道)
在俺老家一带的农村,猪、牛仍是许多乡亲维持生计或者“致富”的主要途径,当然算大财产。瘦了病了,还有办法应付。防不胜防的盗贼,则让乡亲们伤透脑筋伤透心。
   
万般无奈之下,曾经有人想出办“寄牛所”这一招,就是让农民夜晚把牛送到由专人看守的“寄牛所”,交点费用,自己回家放心睡觉。也有地方开始搞村民联防,夜晚轮班巡逻。省电视台很快就制作了专题大夸起来:农民从此不再提心吊胆,云云。家畜被盗,十有八九杳无音信。不料电视台却把反面故事正面讲。有乡亲牢骚,本该负责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平安的有关公务人员没用,反倒要另出钱去“寄牛”去“联防”,总觉得有点冤。
   
一边盼着发财致富,一边提心吊胆过着无奈的日子,就这样奔小康吗?
    (河南唐河 白冉 教师)

本报记者徐楠回应:
做完这稿,遇到一个以前养过猪的人。他告诉我:饭店、食堂等地收来的泔水,都是拿去卖给养猪人的。泔水存放已久,很多发霉腐烂,有的猪就是被泔水吃死的——因为混在里面的牙签,扎破了肠胃。

听到这个很难过。
   
在人们争分夺秒的“处理”之后,不知有多少病害猪肉流进市场。尽管监管也存在很多问题,但监管总归是有限的。
   
作为一个城里人,我想对养猪农民说:你们应该更负责、不要出售病猪,但却怎么也张不开嘴。他们吃住在气味熏天的猪圈,天天喂猪自己却几乎从不吃肉。终于等到能赚钱的时候,还要天天提心吊胆担心猪被偷走。

新闻报道不该内外有别
◆回应:“北大一学者质疑 《纽约时报》‘藏人死亡’报道”

(5月15日 E32评中评)

也许北大学者张健只看到了新华社的中文报道,因为在同一天的新华社英文报道(http:/news.xinhuanet.com/english/2008-04/30/content_8076871.htm)中,确实提到了有一名与警察对射的嫌疑犯被打死,原文为…otherofficersreturnedfire,killingthesuspect。如果《纽约时报》该报道是根据新华社英文稿写的,那么张健先生质疑的前提就不存在了。

作者回应:
非常感谢这位读者的细心。我为没能搜索新华社就同一事件、用不同文字发出的、内容却包含重大不同的报道而向读者道歉。

另一方面,我对《纽约时报》报道的质疑,仍然可以成立。首先,即使在新华社英文电稿中,也未指明被打死的犯罪嫌疑人是藏族人。《纽约时报》宣称第一名藏族人被打死,仍然属于推测。第二,在该英文电稿中,仍然明确提到了牺牲警官的藏族身份,仍然指出犯罪嫌疑人拥有枪支并开枪拒捕,而这些都未为《纽约时报》所忠实报道。

编辑回应:
    看来,显然是新华社就一件新闻发出中英文版的报道,内外有别。要知道,信息时代,你发的中文报道,国外的人看得到,你发的外文报道,国内的人也同样看得到。

能“准确”报税才见鬼了
这两年经历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以我的体会,要做到准确报税几乎是不可能的。先说“利息所得”。我有多个银行账户,又有不同的存款方式。有的银行卡可以同时挂几个账户,但不提供存折。要在年底从多家银行、多个账户中查清每笔定期存款的利息和每季结算的活期利息,至少有点难度。再说炒股。股票收入,有送股转股、有分红派息;股票的交易税、佣金也常有变化。几年下来,连成本都只能以千元为单位“毛估估”了。
   
疑问由此产生:银行账户是实名制,利息税的缴纳在利息结算时就已完成,我的薪金收入早已通过代扣代缴为国家所掌握,作为工薪阶层,其他那些不起眼的收入并非税务机关监管的重点,不准确也不会有人来找我的碴。但申报表最后那段“我声明:……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的文字,每每在我签完名后,会成为我内心的一种煎熬。
(上海 建恒 职业经理人)
 

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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