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效果评估:信息公开仍不理想

“去年我们说新环保法长出了牙,今年我们希望新环保法不要一直停留在‘乳牙’阶段。”

责任编辑:谭畅

(新华社/图)

“去年我们说新环保法长出了牙,今年我们希望新环保法不要一直停留在‘乳牙’阶段。”4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发布《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该课题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新环保法规定的制度和措施执行的力度、遵守的程度、产生的影响,超过了过去环保法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但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守法意识、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仍有不足。

报告显示,作为新环保法的亮点之一,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上述报告是由王灿发牵头,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阳光律师事务所等9个单位的环境法学专家成立课题组,对新环保法实施效果独立开展第三方评估。该报告连续两年发布。

报告以新环保法对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个人在内的各类主体实施新环保法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

环保部门情况“不理想”

新环保法为环保部门规定了明确的环境信息公开义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重点排污单位、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信息、环境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等方面均有规定。

根据报告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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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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