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电犯罪大幅下降的广东经验

日前,广东电网传出消息,随着警企联动联防效能的不断提升,2016年广东电网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发案数同比下降41.64%,直接经济损失数同比下降41.29%,连续9年实现双下降,累计降幅分别达99%和97%。也就是说,2016年的这两个数据,同比而言几乎双双腰斩,更是比十年前低两个数量级!这傲人的成绩,背后的原因值得探究。

涉电犯罪听起来很专业、很拗口,但用大白话来说,主要有两类:一是偷盗电线。由于电线常含铜能卖钱,一些犯罪分子不惜冒着生命与刑罚的双重风险铤而走险。2016年8月4日,惠州大亚湾地区110千伏荃湾站10千伏电缆被盗1613米,直接经济损失达到84万元,是广东电网近年来单起涉案值最大的电力设施盗窃破坏案件。针对这一案件,公安部门以20个昼夜成功告破。

另一涉电犯罪则是偷窃电能。这算有一定技术含量的犯罪。根据广东电网通报,在清远英德,长期以来窃电行为猖獗。于是,2016年清远供电局将反窃电工作重心放在英德,联合属地公安累计开展反窃电行动1929次,出动人员1.46万人次,人均超过10次,共查获窃电户1637户,查处窃电户数为同期的13倍,挽回经济损失超过6000万元。

犯罪看起来是丧心病狂的非理性行为,但究其实质仍是理性行为,背后折射出犯罪者对于犯罪成本、收益的考量。当犯罪收益很高,犯罪成本很低时,犯罪行为猖獗是可以预期的。在犯罪收益较为固定的情况下,提升犯罪成本是遏制犯罪行为的有效策略。

那么问题来了,现行电力法、刑法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罪的刑罚并不轻。现行电力法(1996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09条或者第110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现行刑法中的这两条沿袭1979年通过的刑法条文,规定,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9条);“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起刑3年,最高死刑,似乎够严酷了吧?刑罚的威慑力似乎足够了吧?

另外,广东电网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发案数与直接经济损失数这两个数据,2016年同比双双近乎腰斩,十年内降幅达两个数量级,是不能用刑罚严酷本身来解释的。因为刑法第109、110条是79刑法中既有的条文,寿命有近40年了,没有道理说这两条法条十年后的效果突然比十年前好转、2016年的效果突然优于2015年,一定有别的原因在背后支撑着这种数据上的急剧好转。这段时间广东电网与广东警方一定做对了什么。

答案是浅显的。刑罚的威慑力(犯罪成本)=刑罚的严酷性×被绳之以法的概率。犯罪学家贝卡利亚认为,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这话被许多人奉为圭臬,但其实是值得商榷的。针对严重的涉电犯罪,如果惩罚很严厉,但执法力度很轻,被抓的概率微不足道,当然是不足以遏制犯罪的。但反过来,如果惩罚很轻微,那么即使执法力度很强,一有犯罪就100%被绳之以法,同样也不能遏制犯罪。所以就刑罚的威慑力而言,刑罚的严酷性与不可避免性(只能接近不能达到),哪一个都不能偏废。

就涉电犯罪而言,刑罚的严酷性应该是足够的,缺乏的是不可避免性。高压输电线在城市内往往是通过地下管线设置,但大多数仍是高高架设在野外,监督保卫的成本比较高;计量用电量的电表每家每户都有一个,正好方便了有偷电心思且有一定电工知识技术的人。这就像跷跷板一样,逃脱惩罚的概率升高了,被捉住的概率就降低了。所以过往涉电犯罪猖獗的原因并非刑罚不够严厉,而是由于犯罪分子利用电力设施难以看护的特点,被抓、被绳之以法的概率与风险不够高。广东电网与广东警方的做法正是千方百计提高犯罪被抓的概率。以下是广东电网与广东警方采取的几点措施。

措施一,飞行巡查。2016年广东省公安厅与广东电网正式开启警企联合飞行巡查模式,省公安厅警务飞行大队相继派出警务直升机分别对500千伏蓄增线、蓄北线、茂蝶甲乙线和小纵线等共计650公里的特级保供电线路进行空中安保巡查飞行,并于当年11月首次实现了直升机巡线跨空域异地转场飞行。这就大大压缩了犯罪分子作案的时间与机会。

措施二,一站一警。截至2016年底,广东电网110千伏及110伏以上的1675座变电站实现了“一站一警”100%全覆盖。这既增强了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也提升了警方对涉电犯罪案件的应对速度与力度。

措施三,智能防盗。在东莞,目前有11个镇区安装了物联网防盗设备。据东莞供电局办公室保卫分部主管陈广华介绍,供电部门在案件多发区的低压电线杆加装防盗伞,低压铁塔加封防盗铁皮,公用配电房安装防盗报警器,有效遏制了电力设施被盗案件的发生。惠州供电局电力设施保护专责彭家健介绍:“目前惠州周边的一些城市已投入应用了电力设施GPS追踪系统,系统可通过移动通信模块将报警信息发送给电力管理人员、公安部门报警中心,便于相关人员迅速部署行动。”即便电力设施被盗,也能通过GPS定位追踪到设施去向,惠州供电部门也计划进行相关技术的尝试应用。

上述措施的核心是警企合作,联防联动,既合理配置了警力,也利用新技术增强了报警能力,实现“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大大提高了犯罪被抓的概率从而大大提高了刑罚的威慑力(犯罪成本)。这就是涉电犯罪大幅下降、电网安防水平稳定提升背后的广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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