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项整治潜入地下的公款吃喝

记者12日从广东省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文件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整治潜入地下公款吃喝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潜入地下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支出,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力度,遏制由地上转地下、由公开转隐秘的公款吃喝行为。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将在10月31日前完成。

记者了解到,这项由广东省财政厅监督监察局具体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违反国内公务和外宾接待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接待标准,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违反规定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二是违反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因公出国经费等管理规定,在出差期间违规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借会议、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在单位账目中变相支出公款吃喝费用。出访团组违规组织无必要的宴请,或宴请未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等。三是违反国内公务和外宾接待管理规定,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或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招待私客,套取公款,借机发放单位福利或赠送土特产品等。

同时,加大对部门下属单位的整治力度,遏制上下级单位之间违规宴请,下属单位接受有关单位、企业宴请,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以及主管部门以公务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公款吃喝费用等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认为,广东省专项整治聚焦私人会所、单位食堂等大吃大喝行为,是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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