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督察情况

辽宁省作为传统工业大省,产业结构偏重,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问题相当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资料图/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7月31日向辽宁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陈求发省长主持,李家祥组长通报督察意见,李希书记作表态发言,黄润秋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辽宁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近年来,辽宁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不断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过程中,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一定进展。2015年以来,先后召开6次省委常委会、16次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等制度,实施跨市水环境污染补偿和煤改电供暖项目电价补偿机制等政策措施,收到较好效果。

2015年11月发生严重雾霾天气后,辽宁省紧急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响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的发令枪。2016年以来,全省集中拆除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5951台;制订实施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强化督查问责,取得明显效果。2016年全省PM10、PM2.5浓度同比下降15.1%和16.4%。省政府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与各市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在全国较早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组建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探索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努力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坚持实施辽河保护区生态封育工程,在辽河两岸建设各宽500米的封育带,形成440平方公里的生态廊道。实施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工程,退耕还草3.38万亩,建成隔离网390公里。实施沈阳卧龙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完成退耕还湿2481亩,增加生态涵养林7710亩。实施&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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