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彰显公平正义

案件判错了就要依法及时纠正,“我们对这些案件提出监督意见,经过再审最后宣告当事人无罪,是有成就感和荣誉感的。”

责任编辑:刘斌

(新华社/图)

案件判错了就要依法及时纠正,“我们对这些案件提出监督意见,经过再审最后宣告当事人无罪,是有成就感和荣誉感的。”

对于所有关注中国法治进程的人而言,聂树斌案改判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样的案子能够解决,其他冤错案不更应该解决吗?”

“我们现在纠正冤假错案遇到的问题就是申诉太难、立案太难,再审程序启动不了。进入不了纠错程序就很难去纠错。”陈卫东建议,机制上能否仿照国外的“洗冤工程”,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应对刑事案件的申诉。

2017年9月12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建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改判缪新华等五人无罪。这起一家五口蒙冤达14年之久的重大冤案,终获平反昭雪。

缪新华的代理律师毛立新走出建阳区法院时,转身拍了一张照片。照片中最醒目的是,刻在这家基层法院白色大门上的一行红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句话,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2013年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对政法机关提出的要求。依法纠正冤假错案是近五年来司法系统的重要关键词,据官方统计,截至2017年7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司法系统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34件,涉及54名当事人。

纠正冤假错案并非易事,这几年,体制内外开始逐渐形成合力。在缪新华案再审过程中,毛立新与福建省高院审监庭庭长有过交流,对方的一席话让毛立新感慨万千:“他说,不管是法官还是律师,我们能够一起参与到共和国法治史的冤错案平反进程中来,本身就是我们职业上的荣耀。作为法律职业群体,我们不仅要有法治意识,还要有社会责任和百姓情怀。”

无论从平反个案遭遇的阻力,还是从纠正、防范冤假错案的机制设计与落实来看,纠正冤假错案依然任重道远。但回望这几年与一系列冤案平反相互交织的法治进程,毛立新感到欣慰:“至少现在,潮水的方向变了。”

打破“错案公式”

2013年,有一批冤假错案得以平反,其中浙江张氏叔侄案最引人注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评价,张氏叔侄案的翻案打破了“错案公式”。

陈卫东所说的“错案公式”是指,合理的怀疑+刑讯逼供=错案+真凶落网/死者复活=发现错案+错案平反。过往的佘祥林、赵作海等冤错案几乎都符合这个公式,它们的平反都依仗于被害人复活或真凶落网等偶然因素。

张氏叔侄案翻案的关键人物,却是新疆石河子退休检察官张飚。2007年,石河子监狱驻监检察官张飚了解到,一个叫张高平的“犯人”一直不认罪,他不停申诉却一直没有答复。

张飚帮张高平把申诉材料转寄给了案发地浙江省的执法机关,在此过程中他发现案子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浙江方面一直没有回音,快退休的张飚又想方设法帮忙联络,“温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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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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