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欺凌同学获刑 人民日报:该有的法律震慑必不可少

 

看到未成年人因为实施校园暴力而身背刑罚,是很可痛惜的。该有的法律震慑必不可少,而寻找有效的防范机制,把校园暴力制止在萌芽状态也很有必要。

  最近,在报端看到这样一个消息,五名未成年人因实施校园暴力获刑,广大读者纷纷点赞,众多网友表示大快人心。

  虽然法律上对未成年学生有切实的保护,但我们还是能经常在网上看到孤立同学、言语辱骂、暴力伤害的新闻。校园欺凌屡禁不止,原因很复杂,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以往对欺凌行为的发现不够及时,处罚的震慑不够,导致实施暴力的代价偏小。这次校园暴力实施者受到法律制裁,无疑是给正在实施或者将要实施校园暴力的未成年人敲响一记警钟,让他们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明白暴力行为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而不论是否成年。

  当然,看到未成年人因为实施校园暴力而身背刑罚,是很可痛惜的。因此,该有的法律震慑必不可少,而寻找有效的防范机制,把校园暴力制止在萌芽状态也很有必要。

  这就需要有早期发现机制。发现什么?专家说了,虽然校园暴力具有隐蔽性,但也是有征兆的。孩子在班里不合群,沉默寡言,这就要引起注意了,是不是被同学孤立了?孩子神情恍惚,小小年纪“忧心忡忡”,这就要留神了,是不是受到同学欺负了?几个学生经常在班里扎堆嬉闹,呼来喝去,这就要心生警惕了,是不是存在学生间强弱关系的不对等?

  早发现是为了早干预。谁来干预?校方、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责无旁贷。怎么干预?一旦发现有欺负同学或者被同学欺负的苗头,班主任就要及时介入,早早说清校园暴力的危害,让学生明白实施暴力的后果,及时制止学生的不当行为。再者,班主任要和班内学生形成有效互动,发生了暴力欺凌行为,可以及时知道,联合家长,双管齐下,共同教育,进而在学生间形成集体抵制的环境和氛围。

  上述做法离不开老师的责任心以及家庭的配合。发现不了,干预不力,干预不当,往往会造成再次伤害。所以,那种老师上课才来、下课就走的教育方式,理应避免;家长在关注学习成绩的同时,也得对学生在校园的表现多些关注。总之,让校园暴力没有发生的土壤。

(来源:人民日报)

网络编辑: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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