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亿独角兽基金为谁而设

个人优先购买、1元起步、低廉的费率、几近100%的中签率……“普惠”政策越多,民众们越担心。监管部门、基金公司推出的独角兽基金究竟是不是赚钱利器?

责任编辑:吴金勇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18年6月11-15日,独角兽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发售。(东方IC/图)

(本文首发于2018年6月14日《南方周末》)

个人优先购买、1元起步、低廉的费率、几近100%的中签率……“普惠”政策越多,民众们越担心。监管部门、基金公司推出的独角兽基金究竟是不是赚钱利器?

2018年6月11日,以新兴企业为目标的战略配售基金正式开售,中国散户们终于迎来了价值3000亿的独角兽“红利”。

独角兽通常指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创业公司。无论是早年在美国上市的阿里巴巴,还是日前披露要在香港上市的小米,不少创新型企业由于难以满足A股上市的要求,纷纷选择了“远走他乡”。

以BATJ(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为代表的中国互联网独角兽们在海外都获得了巨大成功,其估值和股价都在短时间内迅速上升。然而尽享境内人口红利的互联网企业,似乎并没有让境内投资者受益。市场不禁提出疑问:中国境内的投资者怎样才能享受到中国创新企业发展的红利?

在此背景下,一种名为CDR(China Depository Receipts,中国存托凭证)的金融产品应运而生。具体来看,CDR是指境外上市公司将自己的上市股票托管在当地银行,并由中国境内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的凭证。上述战略配售基金的主要投资标的正是多家独角兽企业发行的CDR。由于是以人民币交易结算,并且供境内投资者买卖,所以这是目前海外上市公司实现多地融资的主要手段。

以小米为例,在宣布将于香港上市后,小米同时表示将在境内发行CDR,多位业内人士指出,这相当于同时A、H股两地上市,独角兽公司可以通过CDR绕开A股严格的发行审批制度,曲线回归。

支持者认为CDR能为A股市场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通过对独角兽这类优秀企业的引入,不仅能让普通投资人享受到科技创新所带来的投资收益,对于新经济类公司的融资和发展、境内经济结构转型也有帮助。长期来看,市场能够借此提升人们对价值投资的信心,改善A股始终缺乏优质成长公司的局面。

然而这种与“打新”类似的新投资品种一经推出便受到市场质疑,CDR对标的独角兽究竟能否保持业绩的稳定增长,在如今美股连创新高、独角兽估值庞大的前提下,上述投资基金存在“高位接盘”的猜想。并且在法律层面,国内监管对于这类独角兽公司的管控仅限于证券法,而不能根据属地原则对其进行公司法范围内的约束,这也相当于卸下了上市公司监管两只手的一只。

如何在发展新经济的同时做好投资保护以及市场完善工作,正成为整个行业思考的问题。

3000亿的盛宴

这类DR产品诞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一家名叫塞尔弗里奇的英国百货业公司为了能让身处美国的投资者更方便地投资该公司股票,设立了历史上第一个DR,并且将这种DR在美国证券市场上自由流通,投资者不仅可以在美国进行交易,而且还能进行配股和分红。这被称为ADR(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

时至今日,许多中国企业都是通过ADR实现了美国上市,例如独角兽阿里巴巴。而早期港股市场上市企业,如南方航空、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红筹股也是通过ADR实现了多地上市、多地融资。

2001年,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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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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