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震托起的生命伦理命题

人类在突然降临的灾难面前,需要足够的尊严和基本的秩序,否则灾难将是加倍的,这靠什么来保证?

人类在突然降临的灾难面前,需要足够的尊严和基本的秩序,否则灾难将是加倍的,这靠什么来保证?

在“范跑跑事件”的主角范美忠先生跑地震的同一时刻,大半个中国处于地震的恐惧中,不低于两亿中国人在逃生。但只有范美忠的那一跑,被反复解读、反复争议和争吵。逃生是人们共同的本能,但是,逃生的“风度”确实不一样。其中,尤其是教师,尤其是正在上课的教师逃生的表现,最为令人“放不下”!

这就是范美忠老师在“5·12大地震”那一刻的“先跑”情节为人原谅,而过渡到“范跑跑事件”,则是因为他那著名的独白,表达了他心中的生命伦理,他在逃生关头的师生关系、亲人关系,以及自由主义和公平等等观念。我们不妨把这当成两回事来看待,先回到地震那两三分钟的尖锋时刻。

为什么不招呼学生一起跑?这不需要增加成本呀?可是,事实上,有的老师当时就是没有招呼学生。有的是完全不辞而别,感觉到大地震来临,一句话没有就跑了。有的甚至主要情节都跟范老师相似,即先叫学生不动,等老师先到教室门外去看一下——根据学校离地震中心带的远近,可以想象老师在门外会看到什么景象——然后,再没有回来。

这种令人难堪的情况,在受访的每一个学校都有。在这个意义上,他们都是范美忠。

在大学,也有教师不跟学生招呼,夹起电脑,一眨眼就不见了。但一般地说,大学的情况跟中小学略有不同。大学生更加自主,学生作为一个群体,可能比教师更早感知和确认地震并喊出“快跑”。大学教师跟学生交流不如中小学多,但在这种时候,学生和老师显得比较平等,大家一起跑。有的年纪较大的老师,则是学生夹着跑。一位受访的大学教师介绍说,师生们一边跑,一边互相提醒“不要慌不要慌”,基本可以说是“有序”的。

现在看来,只要老师在那个惊慌而绝望的时刻呼喊了一声,然后“和学生一起跑”,都能获得比较正面的评价。实际上,差不多每一个学校,都有正在上课的老师临场组织和疏导学生逃生的,有叫学生不跑、抱头、钻桌子的,更有叫男生照顾女生,教师跑在最后的。一般的学校,能有后两种表现的老师加起来,应该超过半数。


应该考虑到,当我们坐在安全的地方,从容不迫地分析人们在那一时刻的表现,是比较困难的事情。甚至经历过地震的人,叫他说出当时的恐惧和绝望来,也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只有一点是比较确定的,就是在那猝然来临的瞬间,一个人所能作出的惟一正确的判断是,命运不在人的掌握之中。那是一种毁灭感,很绝望很无助。

我们知道,在成都,在这个并没有垮塌的城市,有人在那一时刻做了跳楼的选择。这当然是错误的,即便在三楼,等待他的命运至少也可能是伤残。但也可能是正确的!就像映秀那个11岁的小孩,她在6楼的教室里想:“与其在这里等死,不如拼搏一回!”她跳下去了,她成功了,因为楼正在坍塌,她相当于坐上了降落伞——地震的残酷超出了人们的经验,是否“反应过度”,只能由事后的结果来证明。不然,我们不能解释,为什么每一次地震都会有本来不会伤亡而跳楼伤亡的人。

我想说的是,也许确实应该相信,人在那种时刻,会容易失去自我控制力。或者也可能如范美忠先生所表述的情形,本来“很爱惜自己的生命”,遭遇危险时“跑得比较快”。向生恶死是人的本能,每一个人在地震面前的基本反应都是恐惧和逃生。在这样的基础上,“先跑老师”似乎获得了“理解”。

然而,危难时刻仅靠本能支配逃生,那情景是不可想象的。不要说飞机轮船上那种更加绝对的场景了,以正在上课的老师“先跑”为例,对学生来说,也是难以承受的。不太容易见诸媒体的“新闻”是,许多本身没有造成伤亡的地震,也曾经导致学校楼道堵塞和踩踏事故,一些经历过此情此景的学生,多年后回忆起那种残酷的“生存竞争”,对老师的心情,还是非常“复杂”的。

范美忠教师的学生,在第一时间已经对他发出过疑问。打开成都某中学百度贴吧,显得十分刺眼:“强烈鄙视地震时只顾自己逃跑的老师”;“大家来写下地震时你所看到的老师!”“地震来了的低素质老师(初中部)”;帖子里写下了这些老师的名字。一个帖子问:“在今天下午地震时……完全不管学生的安危,这种人配当老师吗?”接下来的跟帖里,纷纷回答的是“不配”!“先跑老师”正在承受学生们的嘲笑和鄙视。

 

这种“心灵塌方”是地震后必然的“次生灾害”吗?不见得。至少,爱和悲悯也是人的本能,人类的所有高贵都可能在那一瞬间与本能一同迸发。

在范美忠先生所在的学校,七年级正在上语文课的一位老师患腰疾,坐着上课,起身困难,地震时,她的平均年龄13岁的学生们把她“架出了教室”。也是这所学校,一位八年级学生在日记中描绘了她的惊恐,同时也写道,她第一个跑到教室门口,但她还在临出教室时回头想看她平时玩得最好的同学。

也许孩子们并不真正懂得生命的意义,相比之下,教师对地震的恐惧可能更深切。但是,冒着危险组织学生逃生的,并不一定是最冷静、最“不怕”的老师。一位有序地组织学生离开教室,而自己走在最后的教师,开始是很惊慌的。一位小学教师两次冲进教室去抱吓得躲到桌子底下不出来的孩子,都是哭着去的,他非常害怕。另外,也是范美忠先生所在的学校,一位外籍教师,地震时在都江堰的一所大专学校教英语课,学生多是18岁以上,他仍然组织了学生们逃生,自己最后逃出。

当然,在叙述这些故事的时候,我们会心有余悸地想,它们来自并没有在地震中垮塌的学校,如果楼真的砸下来,我们这里就只能以悲痛的心情来叙述故事的后半部分,而不是讨论职业道德了。

现在所能看到的情况,外籍教师差不多在地震中都比较冷静,并曾组织和疏导学生逃生,自己逃在最后。一些外教认为,在危险的时刻甩开学生先跑是不能原谅的。实际情况是,在他们自己的国家,这是教师的“行为规范”,他们把它当成“习惯”带到了中国。而在我们这个尊师重道的国家,既无相应的规定,同时对于许多老师而言,更没有这样的观念。

在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讨论“范跑跑事件”时,周孝正老师问范美忠道:你说你的学生是十七八岁,到底是17岁还是18岁?意思是,如果是18岁了,就是成人了,范老师就没有责任了,“先跑”的意义就不同。但是,在多数外籍教师看来,即便学生在18岁以上,教师也是不应“先跑”的。

那么,当一个群体面临生命危险时,其中居于不同地位的个人,都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应该如何处置?作为一名教师,在地震的情况下应不应该先跑,救助学生是职业责任和道德义务,或是“分外善行”?

有人把地震时正在上课的老师“先跑”视作“临阵脱逃”,因为他“正在履行职务”。一座离“5·12地震”中心带三百公里以外的城市受地震波及,这个城市的一所大学的学生说,他要投诉他们老师,因为老师在上课的时候,“什么话都没说,突然跑了”。

“老师突然跑了”,学生可以按规定投诉,但如果加上地震的前提呢?这位同学说,那更应该被投诉!同学的理由是,老师负有“不能先跑”的职务责任。

道德的基础是公正。要求老师不能弃学生先跑,是否公正?要求船长和飞行员不能“先跑”,是公众基本赞成的共识。飞行员和船长有更多的逃生条件和本领,他们有条件“先跑”,但他们“先跑”对其他人却是不公正的,公共后果也是更严重的。教师相对于学生,没有船员对旅客,飞行员对旅客的优越性,教师应该在怎样的程度上,负担组织和疏导逃生并且自己“不能先跑”的义务?

因为地震,因为“范跑跑事件”,把非常时刻的“逃生伦理”问题托到了公众面前。也许,我们可以这样概括“逃生伦理”的“基本定律”:在面临公共灾难的时候,占有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的人,不能利用这种条件作为个人逃生的优势,而必须运用这些条件帮助公众。根据这个原理,一个单位的领导把其他员工置于余震中的大楼里,自己在安全地带工作,是不道德的。

而教师不仅在观念上对学生居于支配地位,对于小学教师而言,在体能上也相对地占有优势,如果他正在上课,他在离门口和楼道更近的位置,职务给他带来了“先跑”的条件。但教师不能把这些条件作为先跑的优势,否则是不公正的,因而也是不道德的,所以,教师对学生负有组织和疏导逃生的义务。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6月2日出台规定,高考期间若碰上余震,教师“先跑”将被处罚。这个规定第一次把老师保护学生的义务强化到职业责任的地步,一方面受“强人所难”的质疑,同时也有人认为,道德和法规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在人们不能尽到道德义务的时候,可以规定为一种责任。

最终的问题是:人类在突然降临的灾难面前,需要足够的尊严和基本的秩序,否则灾难将是加倍的,这靠什么来保证?“逃生伦理”还有很多内容有待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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