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要上岗证?

张靓颖只有通过这样的考试,拿到音乐职业资格证书最低档的五级证书,才能进文化艺术团体工作,拿到文化局的演出许可证,开公开演唱会,出版自己的唱片。
  4月18日,一则关于从事影视、歌唱、舞蹈、剧作家等文化行业需要持证上岗的新闻引起了相关人士的强烈关注或强烈焦虑。
    文化部和劳动部联合推广的这个证书,标准名称叫“文化职业资格证书”,所涉及职业基本上涵盖了文化艺术领域内所有的工作岗位。
    4月23日深夜,负责这项工作的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主任刘长权接受南方周末独家专访时说,目前已公布的剧作家、导演、演员、舞蹈、画家、书法家、考古、图书资料、乐器演奏等三十多种国家职业标准中,马上实施推行的只有18种。随着这个制度的完善,今后整个文化艺术行业领域都将实行持证上岗。也就是说,没有证书,就没资格吃文化这碗饭。
    刘长权说,各地文化主管机构对试点进行该制度“热情很高”。

全社会都在办证
    这个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不是突如其来的。早在2001年10月,文化部就开始准备在文化艺术行业推行该项制度,并向劳动部发函申请。
    2002年1月11日,劳动部发函,同意成立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据刘长权回忆,得到劳动部的批复之后,文化部人事司宣布成立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把这个中心设在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内,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制定文化行业工种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编写培训大纲、教材和考试的试题库,组织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对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文化部人事司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其实,这个引人争议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不是为文化部所独有。从1993年起,劳动部和人事部就开始在全国各个行业推行这个证书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依据来自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
    根据劳动部的一位接电话的同志回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的背景也与当时《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这个文件中有一条:“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培养大量的熟练劳动者和各种专业人才”及“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
    1993年,劳动部颁发了一个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1994年,劳动部、人事部联合颁发了一个关于“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这两个通知认为,“职业资格证书是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这两个通知出台以后,劳动部和各部委、军队系统陆续推行了职业技能鉴定,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虽然当时的法规并没有要求强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部也没有强制推行这个制度,但在这十几年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事实上涵盖到了生产、运输、农林、水利和商业、服务业等所有的行业领域内,包括教育、体育、广电等各个部委也推行了这个标准。

文化证书很费心思
    为了“文化职业资格证书”,刘长权和他的同事们花了5年时间。
    和别的部门相比,文化部的准备工作很漫长。主要原因是文化行业特殊,很多职业考核无法具体量化,比如歌唱演员、影视演员、书法家、画家、剧作家,要对这样的职业设立标准就特别困难。
    “最吃力的是编写教材,文化艺术这个领域最大的问题是口传心授比较多,理论上也不是很完善,就连艺术院校都没有完整的教材,没有前人可借鉴的东西。”困难归困难,刘长权和他的机构加上三百多名专家还是完成了60个职业的鉴定标准工作。
    在这些职业当中,既有剧作家、作曲家、词作家、画家、篆刻家、书法家,也有戏剧导演、舞蹈演员、歌唱演员、演出监督;有民族乐器演奏员、外国乐器演奏员、艺术化妆师、图书资料业务人员,也有电影电视演员、杂技魔术演员、照明师、考古工作者、文物鉴定和保管人员、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等职业。
    “每一个职业标准的诞生过程就像一次长征。”以“歌唱演员”职业为例,先由文化部方面确定专家委员会,由来自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们,起草这个职位设置的说明、描述、理由,申报到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编制委员会,审查通过以后,才能获得国家职业分类代码。接下来,专家委员会再负责开发“歌唱演员”的不同职业标准,获得劳动部审查通过以后,正式成为国家职业标准。专家们再根据标准编写教材,根据教材开发考试题库。
    和其他部委的资格证书一样,文化部这个“职业资格证书”共分为五个等级。因为职业的不同,考试内容也有不同。打个比方,如果张靓颖报名参加“歌唱演员”的考试,她得先拿着毕业证报名参加培训学习,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
    “她必须先认识五线谱,有一定的乐感、唱功,还要有一定的音乐文化知识,有了这些最基本的要求,才可能通过专家们的面试和书面考试。”刘长权说。张靓颖只有通过这样的考试,拿到音乐职业资格证书最低档的五级证书,才能进文化艺术团体工作,拿到文化局的演出许可证,开公开演唱会,出版自己的唱片。
    对那些已经参加了工作的歌唱演员们,按照要求,他们必须在几年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业务水平申报相应的级别考试,根据成绩拿到不同等级的合格证,才能在原有的岗位上继续工作。
    根据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设想,除了进入文化艺术行业的新人和已经在国家财政拨款的文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这个考试外,未来也将把民间文化组织从业人员纳入到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来。

各地纷纷要求试点
    刘长权并没有料到,关于“文化职业资格证书”的实施推广会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在这几天里,他办公室的电话快被打爆了,数不清的媒体都在找他采访。
    腾讯网新闻中心的调查显示,51.7%的受访者对影视歌唱人员持证上岗明确表示反对;74.7%的人进一步认为,文化行业资格证将会进一步加剧我国的考试经济。
    更有网友发帖认为,持证唱歌背后是“认证阴谋”,“主办方从开发培训教材到开办相关培训、组织相关考试、阅卷、发证,这些环节可以让很多部门和个人从中获得丰厚的利益,这才是它们最大的驱动力。”
    面对公众质疑和批评,刘长权有些委屈:“现在大多数行业都已经实行了资格证书,教育部搞的教育资格证书,司法部搞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卫生部的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广电的职业资格证书,都在我们前面搞的,算起来,文化部是最晚启动推行这个标准的。”
    除了委屈,刘长权还有愤怒——文化部的考试、培训还没有开始,教材和题库还在印刷过程中,但北京有家从事教育培训的公司已在网络上打出了“文化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旗号,把文化部公布的三十多种职业全部纳入到他们的培训名单里,还列出了指定教材用书。
    “那个网页上写着每个职业的培训费是1200元,还列出了所谓的教材,其实我们的教材还没有出版呢,这纯属诈骗行为!”
    4月22日,刘长权接到举报电话后进行了查问,那家公司的负责人“支支吾吾”,接着就删掉了这个网页。
    事情发生后,刘长权的结论是,必须加快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到目前为止,整个文化艺术领域里通过劳动部审查立项的职业多达60种,已经对外公开成为国家标准的有30多种,大部分职业的国家标准、考试题库和参考教材已开发完毕,马上实施的有18种。
    按照文化部原来的想法,先在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试点运行,没想到各地文化厅纷纷要求加入试点。到现在为止,已有21个省市和重点城市成立了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并设立了十几家定点培训机构。
    目前该政策涉及到的人数,仅全国体制内的图书馆系统就有六七十万人。
    由行政力量主导的“职业资格证书”将在文化艺术行业内坚定实施,未来几年里,一个新的文化培训和考证行业将从此产生。

●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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