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假枪”案再审开庭:检方认为不适用两高新规

福建高院以“量刑明显不当”为由决定再审将近两年后,2018年8月10日,刘大蔚等来了开庭。

责任编辑:苏永通

福建高院以“量刑明显不当”为由决定再审将近两年后,2018年8月10日,刘大蔚等来了开庭。

这名22岁的青年因“假枪真罪”案被公众熟知。2013年8月,刘大蔚在台湾某网购平台“生存游戏网路(即“网络”——记者注)旗舰店”购买了24支仿真枪,但有20支在大陆被鉴定为真枪,福建高院2015年8月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该批复未改变枪支认定标准,但明确,案件处理要“从枪支数量、致伤力大小、行为人认知等主客观方面综合考量,避免唯枪支数量论”。

多名“假枪真罪”案事主将该《批复》视为转机。不过,刘大蔚案再审的出庭检察员表示,该案不该适用两高《批复》。检方同时提出,刘大蔚购买涉案枪支时未满18岁,未实际收到枪支,建议量刑时予以考虑。

购枪证据链

此次庭审中,福建石狮海关查获并鉴定为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周凡妮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