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助力 老有所养

这是一个好改革、真改革。

责任编辑:钱昊平

(本文首发于2019年1月3日《南方周末》)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决定,最重大的修改是删除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法条。7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取消17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6项提请修法后取消,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就是其中之一,并表示要最终实现企业投资一般“零审批”。

原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设立养老机构有若干条件,包括场地、资金与人员资格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小碧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