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环境公益诉讼:一年近六万件,硬碰硬但不撕破脸
不仅能与行政系统“硬碰硬”,行政公益诉讼的威慑力,有时还能促使地方政府部门产生治理合力,甚至有政府部门主动找上门。
随着检察系统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意愿不如前几年积极主动,“希望能出台相关支持鼓励政策”。
责任编辑:汪韬
(本文首发于2019年3月21日《南方周末》)
不仅能与行政系统“硬碰硬”,行政公益诉讼的威慑力,有时还能促使地方政府部门产生治理合力,甚至有政府部门主动找上门。
随着检察系统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意愿不如前几年积极主动,“希望能出台相关支持鼓励政策”。
“过去一讲环保,就是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小马拉大车。现在情况完全变了,大家共同努力来打污染防治攻坚战。最高检就是个典型的例子。”2019年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我们特别赞赏,也特别感谢最高检。”
第二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向全国人大作报告时,晒出了2018年开拓公益诉讼的“成绩单”:全年共立案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59312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211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0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亿元。
检察系统参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不仅象征着大环保合力,也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院自身的一项重点工程。这项工作既有数字展示出的显著成就,也仍面临重重挑战。
行政公益诉讼是重点
据湖北仙桃市检察院的一篇文章,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尝试,可以追溯到1996年河南省方城县的一起国有资产流失案。当地检察院从职务犯罪角度进行调查,发现贱卖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于是尝试自己以原告身份进行民事起诉,获得胜诉,在当时造成轰动,被称为“方城经验”。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广东、江苏、贵州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试点工作,民事公益诉讼允许在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领域开展探索,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则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两类诉讼中,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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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杜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