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隐私,在市场博弈中求平衡

如果一款打车软件要调取我的位置,我觉得理所应当。它若提出要调取我的电话通讯录,我拒绝使用、换别的软件

责任编辑:陈斌

为公众带来巨大焦虑感的并非无法可依,更多地出于误解,最常见的是把大数据采集功能混淆为侵犯隐私。 (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4月4日《南方周末》)

如果一款打车软件要调取我的位置,我觉得理所应当。它若提出要调取我的电话通讯录,我拒绝使用、换别的软件

从互联网诞生之日起,互联网隐私权的问题一直为世人瞩目。近年来,围绕这一话题的争论纷纷扰扰,2018年就发生了两次争论。第一次是李书福引出的“马化腾看你微信”。第二次是李彦宏被指讲了“国人不在意隐私”。企业家的信口一言都引发了轩然大波,可见公众在互联网时代的隐私权焦虑到了何种程度。

有些评论认为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对隐私权保护不够,这是一种误解。中国法律体系中,隐私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与之相关的法律达十余条。而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专门对隐私权做出了细致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专门的规定。

为公众带来巨大焦虑感的并非无法可依,更多地出于误解,最常见的是把大数据采集功能混淆为侵犯隐私。

大数据技术的战略意义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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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贰东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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