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内幕交易第一案开庭

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是否一手主导广发借壳延边公路,并将内幕信息告知胞弟和同学,助其非法牟利?

责任编辑:夏英

公诉方指控,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助其胞弟和同学非法渔利五千余万元,涉嫌泄露内幕消息罪、内幕交易罪。董正青当庭否认指控

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是否一手主导广发借壳延边公路,并将内幕信息告知胞弟和同学,助其非法牟利?

随着首次庭审的开始,这一备受关注的券商内幕交易案的真相正在揭开。

7月18日上午8时50分,董正青出现在法庭上时,旁听席上出现了一阵轻微的骚动。那些上午7时许就在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外排队等候进场,并幸运地抢得旁听席位的59位旁听者,终于见到了他们最为关注的“主角”:广发证券借壳上市内幕交易案的核心人物董正青。

董正青身着绿色短袖,套着橙色马夹,与另两名被告人——其胞弟董德伟、同学赵书亚——一起被带到了被告席上,背对着旁听席坐着。他乌发中夹杂的缕缕银丝显得分外刺眼。“董正青瘦了。”旁听席上一位认识董的人士悄声说。

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意安排,此次开庭时间距离董2007年7月19日被批捕,恰好一整年。

公诉方很快陈述了对董正青的指控。公诉方称,经查,2006年2月至5月,董正青借担任广发证券总裁的职务便利,多次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上市等内幕信息透露给其弟董德伟、同学赵书亚,并指使董德伟买入和卖出延边公路股票。

而董德伟利用该内幕信息,于2006年2月23日至10月18日,大量买卖延边公路股票,总投入资金人民币7000余万元,买入延边公路股票1457万多股,卖出后账面盈利达到5000多万元。同学赵书亚则通过买卖延边公路股票获利100多万元,公诉方据此指控董正青涉嫌泄露内幕消息罪、内幕交易罪;董德伟、赵书亚涉嫌内幕交易罪。

戏剧性的是,董正青、董德伟在陈述中断然否认了指控。董正青称自始至终没有透露内幕消息给董德伟、赵书亚,董德伟的投资决策系自主决定,也没有就购买延边公路问过他。

旁听席上顿时一阵哗然,董正青却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黑色眼镜,开始了2小时左右的陈述。两年前广发证券借壳上市的决策过程及关键节点上的信息乱流随着控辩双方的质证一步步浮出水面。

上市惟有借壳“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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