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敲响平台责任警钟:滴滴7月被罚550万

平台型互联网公司在盘活社会资源、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新型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只有承担平台治理责任,通过建立规则,引导平台上的参与者共同承担社会责任,才能保障平台型互联网企业的健康运营,构建和谐的互联网生态圈。

发自:南方周末

平台型互联网公司在盘活社会资源、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新型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只有承担平台治理责任,通过建立规则,引导平台上的参与者共同承担社会责任,才能保障平台型互联网企业的健康运营,构建和谐的互联网生态圈。

2019年7月以来,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持续通过线下路面检查和线上数据抽查的方式,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清退不合规车辆。

7月2日,因未按期清退不合规车辆,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对“滴滴出行”上海分公司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于7月7日前完成整改。

然而,滴滴公司却未按照执法部门要求启动清退工作,继续在为不合规车辆派单。截至7月25日下午4点半,上海市网约车监管平台黑名单预警系统共预警当日黑名单车辆15340辆。其中,“滴滴出行”平台被预警不合规车辆数为1.28万辆,占当日被预警车辆数的83.66%。

据统计,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7月累计对滴滴、美团等14个网约车平台共计检查21次,对未完成清退平台内不合规车辆、未全量数据推送等违法行为开出罚单114张。其中,滴滴出行被罚550万元,美团出行被罚147万元。

不合规网约车管理“拉锯战”

实际上,这不是滴滴第一次因给不合规网约车派单被处罚,相反,滴滴已经成为在该问题上被处罚的“常客”,滴滴与地方监管部门一直进行着“拉锯战”。

然而,在2018年滴滴顺风车安全事件之后,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网约车合规化运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8年9月5日至15日,交通运输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应急管理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10部门组成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对滴滴、首汽、神州、曹操、易到、美团、嘀嗒、高德等8家主要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开展进驻式联合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滴滴涉及顺风车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网约车非法营运问题突出等7个方面的问题,并要求滴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尽快清退平台上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把好车辆和驾驶员准入关,加强车辆和驾驶员资质动态核查。

2018年8月,在顺风车安全事件发生后,滴滴出行创始人程维、总裁柳青发布道歉信,表示“滴滴不再以规模和增长作为公司发展的衡量尺度,而是以安全作为核心的考核指标,组织和资源全力向安全和客服体系倾斜”。

然而,滴滴出行“马甲车”(指乘客在打车软件上叫的车辆的牌照和实际来接你的车辆牌照是不一样的)问题依然严重。2018年第四季度,上海市交通委信访、热线渠道共受理“马甲车”投诉共170件,占网约车投诉总量的15.18%,其中“滴滴出行”平台投诉量最多,共112件,占此类投诉的65.88%。

除上海外,2019年5月至6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累计查处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等行为45起,对于滴滴出行和曹操专车的违规派单行为,客运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两家平台分别处以36万元和18万元的行政处罚。

舆论争议与“责任铁律”

关于此次滴滴被罚事件,有的网友认为“活该”,但部分网友却质疑处罚的合理性。主要的质疑点集中在对2016年上海市政府公布的《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的讨论,规定提出了“沪人沪牌”以及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等规定。部分网友认为“沪人沪牌”政策“值得商榷”,如果严格按照这一政策执行,过高的准入门槛将导致大量不合规网约车被清除,严重影响网约车公司运力,进而带来“打车难”问题。也有的网友认为,滴滴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如果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的网约车司机必须持有“三证”(即汽车驾驶证、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才能上岗,将导致运营成本变高,使滴滴公司雪上加霜。

但如何正确看待这次滴滴被罚事件,我们需要重提“责任铁律”。

“责任铁律”(Iron Law of Responsibility)由美国学者戴维斯(K.Davis)提出,该理论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必须与企业的社会权利相称”,企业的社会影响力越大,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就越大。因此,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延伸到哪,企业的社会责任就要跟进到哪。《平台革命:改变世界的商业模式》一书作者马歇尔W.范埃尔斯泰恩(Marshall Van Alstyne)在接受财新专访时也提出,平台促成的交易或服务如果演变成恶性事件,不论是服务提供方还是被服务方遭受损失或伤害,平台型公司都应该承担责任;平台型公司应该利用数据和技术、更好地制定规则,以保证危害不再发生。

因此,作为平台型互联网公司,有效管理网约车司机,确保网约车合规运营是滴滴公司的重要责任,而不是在发生安全事故、政府提出监管要求后“借口”亏损、自身管控能力不足等原因与政府进行“拉锯战”。

平台越大,责任越大

从某种意义上讲,平台型互联网公司是维持社会运营的“基础设施”之一,具有很强的公共性。

近年来,全球各大互联网公司开始重新思考自身的社会影响力,逐渐放弃了“平台中立”、“技术中立”的立场,把互联网平台治理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如Facebook利用AI技术对虚假新闻网站进行识别;腾讯创始人马化腾在2018年提出平台型互联网企业更需要多一份挺身而出的主人翁态度,带动其他主体一起解决新问题;新浪董事长曹国伟也提出“互联网平台型的企业尤其要对自己日益增长的影响力有敬畏之心,加强平台治理,承担社会责任。”

因此,平台越大,责任越大。平台型互联网企业不但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承担平台治理责任,通过建立规则,引导平台上的参与者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够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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