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警方通报民警超生“三胎”:与两任妻子生四孩,一孩系政策外

昨天(11月7日)晚上,广东省云浮市公安局通报该局民警薛某权因超生“三胎”被辞退一事有关情况,其中提到薛某权与两任妻子生育四孩,一孩系政策外。

昨天(11月7日)晚上,广东省云浮市公安局通报该局民警薛某权因超生“三胎”被辞退一事有关情况,其中提到薛某权与两任妻子生育四孩,一孩系政策外。

据通报,薛某权2006年8月与前妻政策内生育一孩(女);2012年1月与现任妻子谢某玲(原云浮市第一小学教师)再婚并于当年7月政策内生育二孩(男),2012年10月与谢某玲离婚;2016年5月与谢某玲复婚4个月后即当年9月政策内生育三孩(女);2019年1月薛某权与谢某玲政策外生育四孩(女,属谢某玲的第三孩)。

2018年9月,该局收到云浮市第一小学函件反映薛某权的妻子谢某玲已政策外怀孕4个多月,但薛某权从未主动向单位报告。经调查认定,薛某权妻子此次怀孕属于政策外怀孕。考虑到薛某权在公安机关工作多年,该局本着教育、警示、感化的原则,先后十几次找其当面谈话教育,把政策讲透,督促其本人妥善处理该问题,但其本人拒绝配合,后该局向其发出《责任告知书》,告知其需承担的后果。

通报表示,薛某权作为民警和公务员,知法违法,明知妻子政策外怀孕仍执意生育四孩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局对其多次教育仍无转变,认定其已不适合继续在公安机关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反复研究,该局于2018年12月29日对薛某权作出辞退处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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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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