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公司挂牌,油气改革提速
发自:南方周末
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只是油气体制改革一环,2019年以来,油气改革的重磅政策接踵而至。特别是,允许外资进入我国油气上游勘探开发领域。
千呼万唤始出来。
2019年12月9日上午9时,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这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一环,是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底,国内三大石油公司共有油气主干管道9.6万公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分别占63%、31%、6%。同时,全国省级干线管网2.5万公里,三大石油公司与其他主体各占50%。此外,我国累计建成LNG接收站20座,地下储气库26座中属于社会资源投资的仅港华金坛储气库一座。
今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强调推动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要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提高油气资源配置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
国家管网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组建独立运营的国家管网公司,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X+1+X”油气市场体系,是深化油气体制改革和管网运营机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国家管网与油气体制改革密不可分。2016年《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分步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的干线管道独立,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公司。”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我国油气体制改革的思路和任务。意见强调,改革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提升集约输送和公平服务能力。
2018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引起业内广泛关注,2019年5月24日,《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正式落地。该办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油气管网设施,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和支持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逐步实现油气资源在不同管网设施间的灵活调配。
2019年7月25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赵国宏在会上表示,能源局正在组织建立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平台,待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后,平台将正式上线。
11月13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在一篇文章中表示,随着国家管网公司挂牌在即,由国家能源局委托,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自主开发的国家油气管网独立运行支撑平台——油气管网信息采集报送和公开系统也即将正式上线。
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只是油气体制改革一环,2019年以来,油气改革的重磅政策接踵而至。特别是,允许外资进入我国油气上游勘探开发领域。
2017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允许符合准入要求并获得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常规油气勘查开采,标志着我国油气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明确,允许外资投资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等采矿业,但又规定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除外)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提请“今年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准入限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油气勘查开采力度”的决议已获通过。同时,国家发改委宣布,取消“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改为备案。
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分别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取消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将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同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明确规定,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包括:提高原油采收率(以工程服务形式)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以及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从更深远意义角度,允许外资进入我国油气上游勘探开发领域,标志着我国整个油气产业(上、中、下游)全面开放,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