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革提速,红利持续释放

发自:南方周末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电改综合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等各项改革试点迅速推进,2016-2018年,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逐年提高,累计释放改革红利超过1800亿元。

1800亿元,这份改革大礼包沉甸甸。

2019年8月,在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2016-2018年,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逐年提高,累计释放改革红利超过1800亿元。

根据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平均降价幅度3.4分/千瓦时,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约300亿元。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事关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四年前,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我国新一轮的电力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电改综合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等各项改革试点工作迅速推进,形成以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

“2019年,国家能源局将以更大的决心、力度和举措,推动能源改革取得新进展。”2019年年初,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做客人民网,围绕“推动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进行访谈时这样说道。

电改面临“新的历史起点”

“改革”是2019年电力行业关键词之一。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同样,电力改革也是2019年地方两会关注焦点。有媒体统计,17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电网建设,其中提出电力输送通道建设的省份达到9个。另外,天津、山东、吉林、河南、湖南、云南、贵州、海南8个省(自治区)均提出农网升级改造目标。

电力体制改革虽然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但章建华也指出,“认真总结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着力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策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2019年主要在三方面开展:

一是要完善促进市场化交易机制,规范推进电力中长期交易,稳妥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试点,推进电力辅助市场服务的建设,推动清洁能源大规模参与市场交易,推进交易平台独力规范运行;

二是要进一步激发配售电主体力,完善落实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配套政策,加强售电侧市场规范引导,培育多元化售电主体,鼓励创新能源服务;

三是要推动完善输配电价体系,完善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增量配电网价格核定办法,探索激励型配电定价机制,促进提高电网运行效率。

以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任务的推进,效果明显。2018年12月27日,甘肃、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试运行;2019年5月30日,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启动模拟试运行;2019年6月20日、21日,四川、福建、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相继启动模拟试运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南方、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首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全部已完成模拟试运行。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了关键而实质性的一大步。

同样,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有效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优化供电服务,降低配电成本,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进一步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提供政策指导。截至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共批复了四批404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

四批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项目由于前期负荷预测脱离实际、未与地方电网规划有效衔接、受电主体项目没有落地等原因,不再具备试点条件。10月2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取消部分地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取消了涉及北京、河北、江西、湖南、重庆、四川、甘肃等省市,包括北京通州“煤改电”智能电网示范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等在内的24个试点资格。

据国家发改委11月消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期拟组织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电改新政频频来袭

2019年,国家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2019年6月27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电力用户均属经营性电力用户。

此前的2017年,国家相关部门通过组织发电企业与购电主体签订发购电协议、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新核准发电机组积极参与市场交易等方式,逐步放开发用电计划。2018年7月份,又选择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电力用户,率先全面放开了发用电计划。

目前,全国已建立北京、广州两个区域电力交易中心和33个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2019年上半年,全国完成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达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2.4%,占经营性行业用电量的58.3%。

同样,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的改革,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自2020年起,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同时取消现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煤电联动”政策始于2004年年底,此次实施了15年之久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意味着我国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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