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湖南政府欲“作茧自缚”

一个被当地官方称为“行政机关‘作茧自缚’式的革命”,一部全国首次系统规范政府行政程序的地方性立法

责任编辑:李小鸣 邓科

■一个被当地官方称为“行政机关‘作茧自缚’式的革命”,一部全国首次系统规范政府行政程序的地方性立法

图为2004年湖南嘉禾野蛮拆迁现场,该事件曾震动全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行后能否有效规范政府权力? 章轲/图

如果严格遵守将于10月1日施行的一项规定,湖南或许会成为中国最“太平”的地方。最乐观当然亦是最难达到的一种情况是,今后湖南境内的拆迁征地、重大项目建设、城管执法、行政收费等全国普遍存在的矛盾冲突,将大规模减少。

按照这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自10月1日起,县级以上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必须严格遵循五个步骤: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等方面的决策,一律要进行听证,违者将追究责任。

这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政府行政程序的地方性立法。去年发生的厦门PX选址事件、上海磁悬浮事件都是因行政决策的随意与不透明引发社会波动。必须在事前防止政府滥用权力,阻止侵权,避免重大损害——在经历了诸多公共利益损失后,很多成熟的中国公民开始幡然领悟“程序”的价值。

尽管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不是国家法律,甚至连地方法规都不是,仅仅是个政府规章,然而,政、学两界均给予了极高评价。一位来自国务院法制办的官员说,这是一个具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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