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保条例快速修订通过,“吃野味大省”广东如何诀别“野味”?

赶在一季度的尾巴,今天,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部重磅法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简称“野保条例”)。

责任编辑:陈明诗

赶在一季度的尾巴,今天,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部重磅法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简称“野保条例”)。这次修法从起草到出台仅用时50天,创下了这些年来广东最快的立法速度。

一次通过、一个月后施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4日就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作出决定后,广东率先把“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明确写入省级地方性法规。

那么,被外界号称是“野味大省”的广东,是如何以快速决断的姿态,将野味产业抛诸脑后的?

“逢会必提”的特事快办

制定于2001年的野保条例早在2004、2012年先后经过三次修正。从去年起,省林业局已经着手第四次修订工作,但因不甚紧迫,并未纳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规划。

但突然袭来的新冠疫情,特别是有关研究将病毒来源指向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后,立马让这项修法变得十万火急。2月6日,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会议提出,全面评估和健全完善野保条例等法规,迅速将修订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在此后省人大常委会一个多月里召开的历次会议里,野保条例的修订是“逢会必提”,这其中到底有多急迫,大家可以从会议透露出的消息来品咂一番。

——2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要求“特别要将野保条例的修改完善纳入我省立法规划、优先安排。”

——2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提出“要抓紧推进野保条例修改工作。”

——2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要求“加紧修订野保条例,按照防控时期‘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特事办好’原则,迅速开展起草工作,尽快推动完成条例修订工作。”

——2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野保条例修订工作,再次提出“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特事办好”,加快推进修订工作。

——2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又一次提出“加快推进野保条例的修改工作”。

——2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提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相关决定,加快推进野保条例修订工作,力争尽快提交审议。”

就这样,在不断提速中,修订工作被“插队”排进今年立法计划中。2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修订专班,为了在最短时间内拿出修订稿,专班时常讨论到凌晨两三点。3月9日,不到一个月,修订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31日,常委会通过,一气呵成。

迅猛出手释放的“强信号”

纵览条例的修订时间表,可以发现,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4日决定出台前,广东就已经在快速推进修法工作。

迅猛出手的广东,正在向外界释放诀别野味的强烈信号。

一段时间以来,吃野味似乎成为了广东人身上抹不去的“标签”,民间总结很邪乎,说广东人只有三不吃:天上飞的飞机、地上跑的汽车、水里游的潜艇,被调侃为“站在食物链顶端”。

不得不承认,正是还存有爱吃野味的风俗习惯,在一定程度上使广东形成了较大的野生动物消费市场,仅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贸易额来计算,广东就占到了全国的1/3。

虽然SARS以后,广东的野味产业大幅缩减,食野味的风气大为改观,但仍然屡禁不止,尤其是现行野保法和野保条例主要禁食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并未对“三有”(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野生动物和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禁食作出明确规定,这一法律空白和模糊地带为助长滋生吃野味的社会风气开了一个口子。

这些年来,广东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食用的灰色产业链斩不断,导致违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情况突出,栖息地因得不到应有保护而日益萎缩。

正在全球肆虐的新冠疫情再次敲响了警钟。病毒的来源已经指向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科学研究表明,新出现的人类传染病中,有60%以上源自动物,这些人畜共患病的动物源性疾病中又有70%以上来自野生动物。

其实,斩断野生动物交易的利益链条很清晰;没有食用就没有交易,没有交易就没有伤害,欲要实现对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等行为加以全面管控,就必须要从源头入手。

全面禁食野味入法,正是基于这个浅显易懂的道理,补上法律漏洞、打上制度补丁。

17年前的大论辩

道理都懂,但积习难改。17年前,广东也曾无限接近将禁食野味入法。

2003年,在“抗非”取得阶段性胜利后,一场关于是否立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在广东引起一场大论辩。

当年,为了吸取“非典”防控经验教训,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时,曾专门增加“不食野生动物”条款。

但消息一出,围绕禁食野味该不该入法,坊间争论不休。为此,省人大举行了历史上第三次立法听证会。

这场后来被载入广东法治史的标志性事件,盛况空前,除了200多名普通市民旁听,还吸引了一批驻穗总领馆的领事,国内外媒体记者蜂拥而至,央视首次对省级听证会进行全程直播,华南师大干脆派了一辆大客车,把政法系师生拉到会场,把听证会当成了法制课。

在这场听证会上,虽然大多数听证参加者对“为了切断传染源禁食野味”的立法意图高度认同,但反对意见仍成了主流,甚至连当时的广州市爱卫办主任也明确反对。

反对的主要理由有:牵涉范围过广、对野生动物养殖户影响太大、不符合人类饮食发展规律、可操作性不强。

当时一项针对全省居民的抽样调查显示,虽然高达88.8%的受访者不同程度支持立法禁食野生动物,但对于禁食范围,过半居民主张有选择地禁食。在他们看来,那些对人健康没害的野生动物不应该禁,“全部禁吃,禁不住”甚至“禁了可惜”。

鉴于社会争议较大,条例最终停留在:“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变成了一个倡议性条款。

在2004年初,当研究表明“非典”病源明显指向果子狸等野生动物时,有学者和媒体再次提出“禁食野味入法”的呼声。考虑到饲养野生动物仍是不少广东农民的生路,为了兼顾他们的利益,有关方面并未启动修改。

在当时的法律界人士看来,“一些广东人爱吃野味由来已久,已成为一种习俗,如果立法规定了禁吃野味但是实际做不到,法规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这样的立法效果可想而知。在一年后汇报爱卫条例实施情况时,时任省卫生厅厅长便坦言,由于条例一些条款缺乏罚则,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不吃野味写入了法律,但有些不文明者硬吃了也真拿他没办法。”

时过境迁,新冠疫情再一次血淋淋的教训让“禁食野味”迅速成为社会共识,在这次修法过程中,广东各方意见高度统一,各界都希望尽快审议通过。

禁食黑白名单怎么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外界高度关注的禁食范围划定上,通过后的野保条例与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严格一致,并未作任何扩大和限缩。即在禁食国家重点保护和法律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上,全面禁食“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还有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这对我省各地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立法上有着重要的指向意义。

在这之前,广州、深圳、珠海已经在推进禁食野生动物的相关立法,在禁食范围界定上,各地并不一致。特别是深圳,在全国人大决定基础上,其征求意见稿将禁食范围扩大到龟鳖等两栖动物及猫狗等宠物动物,并限定了可食的“白名单”,引来不小社会争议。在许多资深法律人士看来,这属于特区立法权对上位法一次变通突破,此次省条例通过后,各地在禁食范围上也与省保持一致。

禁食范围也牵动着我省特种养殖业者的心。在广东,一些野生动物比如鹌鹑、龟鳖、梅花鹿的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还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将何去何从?这取决于国家正在抓紧出台的一系列“可食”目录,这其中包括《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第一批)》和《水产新品种名录》。

这份白名单将囊括哪些“命运待定”的野生动物,我们不妨做个预估。早前,农业农村部已经明确将中华鳖、乌龟,蛙类中的牛蛙、美国青蛙纳入水生动物,可以养殖食用。

国家上一次修订《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是在2014年,名录涵盖159个畜禽品种,除兔、鸽等家常畜禽外,还包括吉林梅花鹿、中蜂、东北黑蜂、新疆黑蜂等。据此,梅花鹿和蜂类应该大概率可以保留。

至于鹌鹑、鳄鱼,虽然此前曾被纳入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名单,但是否此次会调整进畜禽目录和水产名录,从而解套,还有待观察。

而许多人关心的蛇、竹鼠将基本确定被排除在外。目前许多专家认为,蛇类驯养繁殖技术并不成熟,此前也从未被纳入国家公布的商业性经营驯养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

对于这些未纳入目录的繁育饲养野生动物,根据目前信息披露,我省也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补偿方案,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补偿安置的调研摸底工作,预计将于近期下发通知落实补偿安置工作。

当然,就算进了白名单的繁育饲养野生动物,距离可食用仍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按照畜牧法,销售畜禽需要有检疫合格证明,而目前农业农村部只颁布了生猪、家禽、反刍动物、马属动物、犬、猫、兔、蜜蜂等10种动物的产地检疫规程。

网络编辑:阿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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