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全国地图

截至2020年5月18日,全国发放消费券的省、直辖市、自治区29个,涉及172个城市,其中由政府发放消费券的城市有170个,62%是以市或区为单位单独发放的。

本轮消费券的派发并非中央推动,而是先由几座城市推行,然后被其他城市效仿的。

(本文首发于2020年5月21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张玥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20年5月4日,辽宁沈阳,市民从消费券广告牌前走过。 (IC Photo/图)

2020年5月8日,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初步统计,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有28个省份、170多个地市统筹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累计发放190多亿元的消费券。这意味着,国内超过一半的地级行政区参与发放了消费券,平均每个地市发放金额超1亿。

南方周末记者根据各地官媒与政府网站信息整理,截至5月18日,全国发放消费券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共29个,涉及172个城市,其中由政府发放消费券的城市有170个,62%是以市或区为单位单独发放的。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本轮消费券的派发并非中央推动,而是先由几座城市推行,然后被其他城市效仿的。消费券派发的主体以地级市为主,它们对本地经济更了解,而且“船小好掉头。”

“还利于民,放水养鱼”

派发消费券并不是一个创新模式,早在1999年,日本就曾向国民派发消费券。当时,日本泡沫经济破裂,为了刺激消费、照顾弱势群体,日本地方政府发放了名为“地域振兴券”的消费券,总额2万亿日元,限半年内用完。

中国最早发放消费券的城市则是成都。2008年12月,成都向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三类人员发放了价值3793万元的消费券。次年1月,杭州市从财政拿出1亿元向67万人发放消费券,用于保障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

那时的消费券有一定的“帮扶性质”,发放对象以困难群体为主。

2009年初,深圳也曾兴起一股派发消费券的讨论热潮,并阐述了消费券对拉动GDP的经济学逻辑。在深圳市社科院向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深圳择机发放消费券的建议》中,称发消费券是“还利于民,放水养鱼”的好办法。

该文计算,2008年深圳GDP为7800亿元,2009年深圳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每增加100亿元,会拉动GDP增长0.7565%。如果发放20亿元的消费券,对深圳GDP的拉动作用约为0.15%。

虽然这份建议在当时未被采纳,但这套逻辑却在11年后的此次疫情中起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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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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