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还是犯罪?轻罚还是重判?

关于猥亵,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分界较为清晰,但是,关于猥亵儿童,则基于表述的原因,还不够清晰,有待改进。

轻度犯罪的强奸可以相对受轻罚,重度犯罪的猥亵可以受重罚。并不是说将猥亵归入到强奸类型当中,犯罪者才会受到更重的或者应有的处罚。

(本文首发于2020年7月2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钱昊平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19年4月1日上午,重庆市云阳县第二初级中学,当地检察官给学生们作了一次远离性骚扰、预防性侵害专题讲座。 (东方IC/图)

上海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引发了人们对猥亵儿童犯罪的关注。儿童是未来,是花朵,也是弱势群体,身心更易受伤。与奸淫幼女行为相比,猥亵儿童的情况更为复杂,其罪与非罪、如何认定违法和犯罪、家长意志等相关问题都值得细理。同时,我们还注意到刑法相关条文中有若干可以优化之处。

猥亵能否归入强奸类型

法律之于惩罚猥亵行为的规定,主要条款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大量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有规定,会因程度不同而受到违法和犯罪两个层级的处罚,例如我们最熟悉的盗窃行为。

将猥亵划分为违法与犯罪两个层级,是基于同样的出发点。程度轻的构成违法,程度重的构成犯罪,这种划分不仅在于惩罚不同的恶性,也在于避免实施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程度更深的伤害。重罚不一定是最有效的惩罚方式,根据行为区别对待才是理性的方式,轻则轻罚,重则重罚,更能体现正义。

面对猥亵行为,直接就想到最严厉的处罚方式,并不是理性之思;想到违法和犯罪之不同,想到轻罪与重罪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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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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