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调3486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此次大规模调整商品出口退税率再次凸显我国政府“保增长”的宏观调控意图,也是继近期增加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实施新的外汇管理条例和两次下调“双率”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调控举措。

10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总计3486项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约占中国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

“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国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涉及税则号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此次调整具体为——

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

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13%;

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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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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