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能把头撇过去

当一个仇恨社会的公民,以暴行成为体制的造反者,我们到底要怎样对待他,才能区别一场正义的审判和一桩可耻的谋杀?信仰法律,到底是信仰什么呢?

在华盛顿分手,几个律师去了德州,我同另几个回国,在三万英尺的高空,看了这锋利的电影。新闻片和法庭片,是我影碟收藏的两个拳头产品。当导演把法庭径直搬到直播厅,你想我有多么爱不释手。

故事放在德州,因德州仍有死刑。小布什当年也因拒绝特赦,而享有“德州屠户”的恶名。州长和电视台老板策划了一出“全民判决”的实境电视节目。3个小时,在演播厅内施行审判。900万观众,成为最浩大的陪审团。无数男女在一小时内拨打电话,点击网站,以最直观、最感性的方式,论断被告有罪。法官宣布死刑判决,一周后,1100万人在网上付费观看了死刑直播。

倘若这是真的,大概会是继苏格拉底被501人的雅典大陪审团判处死刑、耶稣被犹太群众和罗马总督判钉十字架之后,人类史上第三起标志性的、当众羞辱司法正义的群众谋杀案。尽管被告的确残忍地杀死了一名节目主持人。

剧中的辩护律师叫山姆。1991年,另一个叫山姆的美国律师,和两个朋友回应苏东的溃败,追随一个“好撒玛利亚人”的异象,成立了著名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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