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河南女子遭家暴跳楼事件:未获道歉,坐轮椅奔波数月只求离婚

已经过去347天了,刘女士仍然会想起噩梦般的那个下午。2019年8月13日,丈夫窦某某在刘女士的服装店里对她进行了家暴。为了逃生,她从二楼跳下,双下肢截瘫,被鉴定为轻伤一级。

快一年过去,刘女士还需要坐着轮椅,拄着拐杖出行。她多次奔波于法院和住所中,有两宗案子挂在心头,一宗是状告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另一宗,是要和窦某某离婚。

7月24日,刘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已于当日向法院递交离婚案件补充材料,并要求对窦某故意伤害这一刑事案件进行身体鉴定重新申请。当日23时,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法院通报称,伤情重新鉴定的申请已受理,离婚案也将择期宣判。

跳楼

一段长约1分40秒的监控录像,近日在网络曝光后,引起激愤。

视频中,一位女子身穿浅色上衣,亮色短裙,被一名男子揪住头发,从画面的这一头拖到那一头,从室内被推到门外,又揪回屋内。镜头转到户外,这名女子从楼上掉了下来。

刘女士正是视频中被拖拽殴打的女子,而施暴者是其丈夫窦某某。刘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今年24岁,与丈夫窦某某于2017年5月结婚,有一个孩子。

那场引发她从楼上跳下的殴打,已经是她遭遇的第二次家暴了。刘女士称,窦某某赌博输了几十万元,并在牌场被他的母亲发现,窦某某认为是刘女士告知的地点。2019年8月13日,窦某某来到她位于商丘市柘城县的服装店里,对她实施了家暴。

服装店位于二楼,店内外的监控视频记录下这一切。

刘女士向南都记者回忆,当时,窦某某从她身后抓住她的头发,把她重重地摔在地上。她坐起来之后,又被狠狠地扇了一巴掌。“打完他去拿我的手机,我站起来跑到门口,他在门口把我捉住,又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拽倒,从门口拖行到吧台。”

接着,窦某某一拳锤向刘女士的左眼眶。“好像身体里有一只气球,和他刚在一起时元气满满,慢慢地越来越萎靡,每一天都听到它在泄气,直到这一拳,清楚地听见它在我身体里炸裂开来。”刘女士告诉南都记者,之后,她翻到窗台,从二楼跳了下去。

刘女士向南都记者提供的手术记录显示,经诊断,刘女士腰椎爆裂性骨折伴椎管狭窄并双下肢截瘫、左侧眼光内侧壁骨折等身体多处骨折。2019年8月30日,她接受了双跟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柘城县公安局2019年11月25日向刘女士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经过对面部、左眼部鉴定,刘女士的左眼部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伤害

7月24日晚,柘城县法院通报,关于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在侦查阶段,因窦某某拒不到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网上追逃。

据通报,2020年3月25日,窦某某到柘城县公安局投案,因疫情原因,对其进行非羁押诉讼。2020年6月15日,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对窦某某提起公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刘女士跳楼和此前的被殴打行为有联系。2020年7月21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对窦某某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柘城县看守所。

事发后,刘女士向柘城县人民法院也提起了离婚诉讼。

据柘城县人民法院通报,这一起诉时间为2020年6月5日。2020年7月14日,离婚案第一次开庭。窦某某表示,不愿意与刘女士离婚。因两人意见不一致,法院要求两人私下调解,并等待刑事判决的结果后一同判决。

从遭受家暴并跳楼到离婚诉讼第一次开庭,近一年,刘女士一直在接受身体康复治疗。“腰椎骨折了,脚的根骨也受伤不能碰地,刚开始最严重的时候都坐不起来,后来也只能坐轮椅,我有半年没出过医院的大楼。”刘女士告诉南都记者,这也是直到一个多月前,她才起诉离婚的原因。

刘女士向南都记者介绍,住院前期,窦某某家承担了一些医药费。2019年10月以后,窦某某和他母亲便不再来医院探望。2020年3月25日,窦某某父亲提出要出具一份谅解书,被刘女士拒绝后,窦家人就再没有支付过医药费。“他们态度不好,也从不道歉,我无法原谅。”刘女士表示,出事之后,2岁多的儿子一直由窦某某母亲抚养,从刘女士拒绝谅解后,她就再没见过孩子。

如果没有近一年前的那次施暴,刘女士的生活和很多年轻女孩并无不同。在社交媒体上,她喜欢好吃的零食,转发宠物视频,分享自己的生活点滴。

她原本经营着一家服装店,顾客们曾说,她是个“长得漂亮,人也很好的姐姐”。

那件事之后,她在医院住了很久。身体情况稍微好转之后,她还是需要拄拐杖、坐轮椅。

有时她去看店,很多老顾客看到她的样子都纳闷,平时热情的她变得“高冷”了,总是坐在店里一动不动。“有人问我为什么骨折了,我都搪塞说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了。”刘女士告诉南都记者。

申请

“目前,我还需要很长一段的康复治疗。”7月24日,刘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尽管去法院并不便利,但当天15时,她再次前往法院,向负责离婚案件的法官提交了监控视频作为补充材料,向负责窦某某对其故意伤害一案的法官提交了重新鉴定身体伤情的申请书。

对于重新进行伤情鉴定,刘女士向南都记者解释,柘城县公安局之前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只认定了其左眼部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身体其余伤害窦某某不负责任。刘女士称,对这一点存在疑议,因此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希望将身上的伤划分为窦某某殴打所致和跳楼造成两部分。

刘女士称,希望能向法院申明自己跳楼是逃生,而非自愿、自杀行为。“当时他对我的人身安全已经造成了威胁,我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逃离,只能选择从二楼跳下逃生。”

当地多部门已关注到此案。7月24日晚,柘城县法院通报,在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审理期间,刘女士于7月24日对其伤情申请重新鉴定,现法院已接受其申请。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而关于刘女士起诉窦某某离婚案,柘城县人民法院解释称,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表示,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法庭不再进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7月25日上午,商丘市妇联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目前,妇联已介入刘女士反映遭到家暴一事。

刘女士的社交媒体首页上,置顶着两张带着卡片的鲜花,上面写着,“穿行过地狱之后,光明才缓缓降临。”

刘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相信,法院应该很快就会判决离婚了。

网络编辑: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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