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一审最高立法机关讨论地震预报
现在天上20万公里都看得清清楚楚,地下20公里就难以观测?如果说地震不可预测的话,要我们这些科学家干什么?
责任编辑:责任编辑 张捷 实习生 王霞
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原计划于今年6月底提请审议,后因汶川大地震而推迟至今。与现行防震减灾法相比,修订草案专门增加了“防震减灾规划”一章,提出了“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此次草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一审时,围绕地震预报问题,与会委员们各持己见。争论重点在于地震预报在该法中的地位问题,涉及到如何看待地震预报,地震能否预报,政府是否要承担预报职责等等。
按照立法程序,此次一审之后,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将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进行统一审议,有些会被吸收进新草案二审稿,并在下次继续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不能吸收进二审稿的,法律委员会会向提出意见的委员作说明。但可以预见的是,关于地震预报立法相关问题,争论或许会贯穿立法始终。
焦点一:要不要预报?
修订草案第17条规定,要“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修订草案第26条提出:“应当根据地震监测信息研究结果,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作出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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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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