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 | 店招设计权归还商家,体现城市管理理念进步

归根到底,商家店铺招牌的设计,是商家经营自主权的一部分,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商家有权对店铺招牌进行自主设计。政府不宜对其过多干预。

责任编辑:陈斌

市民在望京小街商业街观看巨型人偶表演。 (新华社记者 陈钟昊/图)

日前,北京市城管委和商务局联合拟定的《北京市商业街区店铺招牌设置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规范规定,商业街区的店铺招牌应当与街区的功能定位、历史文化和景观风貌相协调,可以由设置人自主设计,同一街区内的店铺招牌不宜采取统一样式、统一色彩、统一字体等同质化方式设置。在不少城市的城管部门为了追求“市容市貌整洁”,纷纷强制要求沿街店铺统一招牌的当下,北京市有关部门明确提出店铺招牌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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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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