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为儿“下池拾渣”,彰显身教重于言教

顽劣不堪的后生,被家长默许、纵容,以至于走上毁人亦自毁的极端,令人喟叹不已。

(本文首发于2020年11月12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斌

(图文无关)父母是孩子的榜样,孩子身上则留有父母的印记。 (视觉中国/图)

在江苏宜兴,一名两岁宝宝在小区池塘边玩耍不小心打碎了玻璃瓶,其父立即光着脚下池,一块块捡起玻璃碎片。理由是,这样做是让孩子知道,有些事虽然不是故意的,但可能会伤害到别人,同样要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这条看上去“微乎其微”的消息,居然广受关注。

有人认为此事说明培育规则意识的重要性,可两岁娃娃知道什么叫规则意识不?为人父者也经不起这个任务的沉重。“下池拾渣”的魅力与意义,其实就一句话:言传不如身教,言传身教之“身教”,是家庭教育的“第一术”。

对两岁娃娃讲不得大道理,对大孩子就讲得?未必。言传当然得有,否则“言传身教”就不成立了,但是如果轻身教重言教,那就有可能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身教好就好在,家长的示范可以直抵孩子心灵。所谓润物无声,“自上而行于下”的身教也有其效。

几个月前,在江苏宿迁,一小孩贪玩将一瓶墨水从高楼上泼下,使楼下各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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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汪亚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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