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改总结毒奶之弊

中国是全世界唯一的拥有两套强制性的食品卫生标准的国家,一套是卫生标准,主要由卫生部门提出;一套是质量标准,主要由质检和农业等部门制定。

责任编辑:邓科 李小鸣

■三鹿毒奶事件,深刻地反映了中国食品安全的监管之弊。作为最高立法机构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食品安全法草案的修改中,对此作了总结。

■这一轮修改重点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的风险评估制度,力图改变“五龙治水”的监管制度,还要求负责部门必须做好食品安全的预警,并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舆论监督。

引发举国震动的三鹿奶粉事件正在影响国家立法。

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前,全国人大已对食品安全法草案作了两次审议,并认为该草案已接近成熟。毒奶事件爆发后,全国人大再次就法律制度上如何预防和处理此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了针对性修改。

这次修改在上周进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中对该法作了第三次审议。“一些报道和网上的意见,要求我们反思三鹿奶粉事件,以改变我们现有监管制度的弊端。”南方周末记者接触的全国人大相关官员说。

上述官员说,三鹿奶粉事件暴露了报告制度的漏洞。虽然该制度在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中都作了比较完善的规定,时间都具体到小时来进行报告,但三鹿奶粉事件中恰恰没有实行这个制度,“草案第68条专门对该问题作了规定,严禁缓报”。

此次审议中,处于舆论焦点的食品添加剂的立法问题也被重点讨论。广为舆论质疑的监管体制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问题也成了立法讨论的焦点。

食品添加剂将有“风险评估”
对此次三鹿奶粉引发的毒奶事件,全国人大相关官员认为,三聚氰胺问题是监管的大漏洞。草案三审稿由此建议增加了两条规定:

其一是卫生部门在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时,要经过风险评估,证明食品添加剂是安全可靠的,才能列入食品添加剂目录。

其二是草案第45条,进一步规定在食品添加剂目录之外不得添加其他的物质,以避免类似三聚氰胺这样的非食品添加剂的有毒物质被加入。

“诸如三聚氰胺这些东西,搞化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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