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人逃避火葬,男子杀害智力障碍者后调包尸体被判死缓

为帮死者调包尸体、逃避火化,广东陆丰一男子灌醉智力障碍者后将其放入棺木中并杀害,出殡当日,智力障碍者尸体被当作死者遗体火化,该男子从中获利9万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披露了上述“调包尸体”的案情。广东汕尾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男子黄某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为调包尸体,男子灌醉智力障碍者并将其封于棺中杀害

据汕尾中院披露,2017年2月19日,广东汕尾陆丰黄某坚因病在家中死亡,其生前曾向其家属表示死了不想火葬的遗愿。其弟黄某青开始想办法帮助黄某坚逃避火化,通过朋友联系温某耀(已死亡)商定调包火化尸体事宜。

2017年2月底,同案人温某耀就调包尸体一事与被告人黄某斌取得联系。同年3月1日13时许,黄某斌驾驶白色面包车经过陆丰市,见智力障碍者林某独自一人在垃圾桶旁捡拾垃圾,便下车将其诱骗上车往碣石镇方向行驶,途经陆丰市时,黄某斌下车到小卖铺购买白酒给被害人林某饮用。

随后在林某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将林某载至碣石镇霞博村山脚下装入事先准备的棺木中杀害。

次日,黄某斌伙同温某耀到黄某坚家中向黄某青收取人民币10.7万元,并约定出殡当日调包装有尸体棺木的具体时间、地点,黄某斌从中分得人民币9万元。同年3月3日中午,死者黄某坚出殡时,其棺木按当地风俗被一辆手推四轮车送至一三叉路口附近,在送殡亲朋好友返程后,该棺木被黄某青事先雇请的工人抬上事先准备的车辆,秘密送到陆丰市河东镇土葬。

随后,在此等候的黄某斌及温某耀将装有林某尸体的棺木交接给黄某青,由黄某青及其亲属使用手推四轮车将已被调包的棺木运交接给殡仪馆工作人员代替死者黄某坚火化。

黄某斌将林某被火化后的骨灰取走后,放置于碣石镇百姓墓园一棚寮中,后被此处管理人员与其他无主尸骨一同下葬于碣石镇西輋岭百姓墓园中。

赔偿7万后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

2020年8月8日,黄某斌之弟黄某财和被害人林某之弟林某城签订民事赔偿和解协议,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丧葬费、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共计人民币七万元整。该协议经林某母亲林某妹签名确认,林某妹于2020年8月19日申请撤回对黄某斌的附带民事诉讼。

同年9月8日,汕尾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黄某斌以出售尸体牟利为目的,故意杀害弱势群体,犯罪性质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大,论罪应该判处死刑。

鉴于被告人黄某斌与被害人林某亲属达成了民事和解并积极履行了赔偿义务,对被告人黄某斌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最终汕尾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某斌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九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黄某斌不服提起上诉。广东高院驳回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络编辑:柔翡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