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为何没有地产窝案
香港贪污、腐败的最高刑罚只有10年。为什么香港的阻吓性这么大?因为他们知道如果犯了贪污、受贿罪,他们要冒很高的风险,一般都能抓得到。
责任编辑:傅剑锋
南方周末在近期连续关注地产窝案和地产反腐,发表了对重庆地产窝案、浙江绍兴地产窝案等系列调查。
与内地不同,作为土地利益极高的香港,却几乎没有产生过地产窝案。
南方周末专访了联合国反贪专家小组唯一的华人成员、香港廉政公署前副专员郭文纬,分析值得借鉴的香港反腐经验。
香港没有发生过地产窝案
南方周末:近期内地出了很多地产窝案,香港是否也曾出现过?廉政公署是怎么处理的,有什么好的经验以供借鉴?
郭文纬:根据我们的经验,在香港没有什么重大的案件,主要是我们的制度实施很久了,100%的地都是公开拍卖。像大陆的某些人把地给自己的孩子、亲戚,在香港是不可能的。
我在大陆讲课也提到这个例子,在某些程度,如果没有一个防贪制度,想贪的机会很多很多,卖地就是一个。如果每一块地都是公开拍卖的,一般很难有后面的问题。
南方周末:现在就是公开拍卖,还有一个环节可以修改,就是容积率。比如一块地可以建五栋楼,它可以修改规划,现在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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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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