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版权保护 需合力而为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与往年悄无声息的知识产权日相比,2021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影视行业针对短视频侵权发布的联合声明和倡议书,让这个日子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4月23日,包括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网络电影工作委员会等行业协会,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视频平台,正午阳光等影视公司,以及500多名影视从业者联合发布倡议书,倡议短视频平台积极参与版权内容合规治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通过技术手段防止侵权影视作品内容上传;倡议存在侵权内容的生产运营者清理自身账号内的侵权内容,未经授权不随意发布有关内容;倡导权利人针对侵权严重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积极维权。

更早一些的4月9日,相关行业协会、视频平台及影视公司就发表联合声明,呼吁短视频平台与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并提出将针对性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影视行业的这次倡议和声明针对的主要是对影视作品的“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热门影视精彩片段”“几分钟看完热门影视”等类似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剪辑变成几分钟的短视频,在很多短视频平台上很受欢迎。很多热门的影视剧、综艺节目,一上架就被一些短视频账号运营者剪辑、切条(剪辑精彩片段)并上传到自己的账号。而这些剪辑,一般都没有获得原影视作品版权方的授权。根据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就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疑似侵权短视频,通知删除了1276.92万侵权链接,涉及点击量高达2.72万亿次。热门影视剧、综艺、体育直播等都是被侵权的重灾区。

202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将自2021年6月1日起生效。在新的著作权法中,将原法律中“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改为“视听作品”,这使更多的视听作品更清晰地被纳入著作权保护范围。而未经授权对视听作品进行剪辑并传播侵犯了原作品的版权。早在2018年3月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就要求“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

在英美等国家,不要说直接剪辑视频的片段来传播,就连影视剧里的电视屏幕上播放的节目,都要获得原作版权方的授权,否则就会被告侵权。

版权设置的目的是保护创作者的利益,从而鼓励创作。对影视作品来说,版权保护尤为重要。因为影视作品的投资往往是巨大的。一部电影,动辄投资上亿,甚至几亿几十亿元。热门的电视剧、综艺节目等,同样也耗资巨大。如果收益甚低,甚至无法收回成本,那以后就不会有人再投资拍电影电视剧了。

前些年,盗版影视剧在网上非常猖獗,当时被盗版的是整个长影视内容。盗版内容泛滥,甚至有影视剧正版还没有播出,盗版就已经出现在网上,让影视产业深受其害。经过长时间的打击,现在盗版完整影视节目的比较少见了,但是随着剪辑门槛降低,各种“精简版”短视频却多了起来。很多短视频账号标榜“原创剪辑”,实际上却是使用的未经授权的影视素材。

有些人认为短视频剪辑是基于原作进行“二次创作”,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但是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有着严格的限制。根据著作权法,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等情形,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还有条件限制,就是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并“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而这些“精剪”“切条”的精彩片段、精简版视频,往往通篇都由原作品的片段组成,根本不能算作“适当引用”,其目的往往也不是“评论、介绍”作品。而且这种短视频,会影响原作的利益。虽然有些观众可能看了精彩片段,更想去看原作品了,但更多观众可能是看了精简版,就不去看原作了。这无疑影响了原作的经济利益。

长视频平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天经地义的。无论是自制节目还是外购版权节目,长视频平台都要在内容上投入巨资,根据爱奇艺年报,2019年其全年内容成本为222亿元。如此巨大的成本投入,视频平台当然要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短视频平台不能纵容甚至鼓励内容创作者上传侵权内容,并从侵权内容中获益。再者,这种剪辑的短视频,也并不只有短视频平台存在,很多社交平台上都存在这种侵权短视频,甚至爱优腾等平台的短视频频道,也有很多。这些侵权短视频都在应该清理之列。

打击盗版侵权,保护权利人合法利益,也是国家一贯的政策。4月25日,版权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当前短视频侵权盗版的问题比较严重,国家版权局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当然,这些剪辑的短视频,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原作做了宣传,扩大了原作的影响力。但是这种正面价值,不应该以侵犯原作的版权为前提。对此,4月23日发布的各方倡议书首次提出,长视频权利人和短视频平台、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共同探讨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授权方案”,在合法授权的基础上,提供形式多样、有独创性的精品短视频内容。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有建设性的提议。长视频权利人可以建立一个公开授权内容库,公开部分内容,供短视频创作者使用,由此所获得的收益,在长视频权利人、短视频创作者和平台之间以适当的方案进行分配。这即保护了长视频权利人的权利,也让短视频创作者能够合法地使用长视频素材进行二次创作,短视频平台也可以获得更多合法的短视频内容,应该说是一个多赢的提议,值得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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