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促法实施条例修订靴子落地

从公办附中派来的教师,目前在民办附中里担当各学科的教研组长,一旦抽离,其他年轻教师可能“怎么上课都没了方向”。

即使“转公”,民办学校面临的最大问题还是教师编制。吴华担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难以腾出大量编制分给新的公办学校。

“原来的民办学校,是不用政府财政花钱的,或者政府掏的钱只是生均公用经费津贴,这个补贴只相当于当地公办学校的1/20,有的甚至是1/50。”这也是二十多年前启动“公有民办”改革的原因之一。

发自:北京

责任编辑:吴筱羽

2019年7月3日,昆明限报民办初中课堂体验,云大附中门口,陪孩子来参加课堂体验的家长人山人海。 (IC photo/图)

悬了5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于近日正式公布,搅动规模庞大的民办教育行业。

新政出台后,2021年5月22日,北京一场民办教育政策分析的会议,就吸引了上百名民办学校管理者从各地赶来。

“我的学校也是‘公参民’,以后从公办学校什么支持都得不到了吗?”会上,一位来自山东潍坊的民办学校人士向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吴华发问。

“公参民”,常见的一种形态是“名校办民校”,即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这一模式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中阶段均有可能涉及。

这场会议的主题,是《实施条例》修订对民办教育的影响。事实上,早从2016年民促法修订开始,民办教育新政就不时传出风声,但直至《实施条例》公布,这只靴子才终于落地。

新政引发的讨论中,既有声音支持监管趋严,认为重新洗牌才能更有序地发展;亦有声音认为《实施条例》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多了不少限制。

“你看我们真是白头发噌噌地往上冒,”广东佛山市一位民办学校校董对南方周末记者形容自己近来的担忧,“虽说我只有一点点股份……”

办学自主权会否受到限制?直接或变相取得办学收益的关联交易受限后是否还有其他空间?有公办学校或政府资源参与的民办学校怎么“分家”?这是民办学校校长们最关心的三个问题。

这当中,公办和民办脱钩问题涉及民办学校性质的转变,要解决的问题更为复杂。

“公”“民”脱钩在即

“公参民”发展已有二十余年,有相当一部分民办学校因为贴上名校标签,在招生等方面享有优势,发展势头不错。

最典型的就有河北衡水中学参与举办的不少民办高中学校,每落一地,都引发强烈关注。亦有众多知名大学附属学校挂牌民办学校,例如“北师大附中某分校”就在全国各地开花。

吴华长期从事民办教育政策研究。对于前述提问,他解释:“根据《实施条例》,公办学校只能参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而且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这意味着不但挂牌费、管理费不能拿,公办校付出的成本、以学校为接收者的收益也都不能有。”

“也不能有师资课程上的往来合作了吗?”对方追问。

吴华给出了另一条解决路径:“目前来看,民办学校给来自公办校的老师支付薪酬,尚未在禁止之列。如果和公办校建立关系,老师相互支持或者是开展一些活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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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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